苏州市建立行政收费监管“六制度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05.02.2016  11:52

  2015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年审制度后,苏州市物价、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着重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方面下功夫,建立行政收费监管“六制度一平台”的收费监管新模式。完善收费项目标准清单公布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制度、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巡访制度、“双卡”管理制度、科学管理政策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收费网络监管平台。依托制度建设管人管事,实现收费监管常态化;依托信息化手段后台监管,实现收费监管动态化;依托单位收费行为规范,确保收费政策及时落实。从而根本上杜绝了因收费监管方式转变后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水平。(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