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电动车倒在百万宝马上 维修费谁出?

14.10.2015  18:25

  呆呆鱼图

  

  中国江苏网10月14日讯 价值百万的宝马汽车停在路边停车位里,停车位收费员骑电动自行车过来收费,不小心,电动车倒下砸在了宝马车门上,初步估算维修费用高达万元。对于这笔不菲的维修费用,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的收费员一筹莫展。收费员收取停车费是工作时间的工作行为,在电动车没有购买第三责任险的情况下,谁来承担这笔经济损失成了关注的焦点。江南时报记者张旭

  停车位收费员一时大意

  电动自行车砸坏百万宝马车

  前不久,玄武区黑墨营路附近的一个路边停车位边,一名20多岁的停车位收费员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一辆停在该停车位的宝马车前准备收费,由于一时大意,电动车在停放过程中,没有支撑好,突然朝宝马车倒了过来。随着“扑通”一声响,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电动车倒地时正好砸在宝马车右边的两扇车门上,两扇车门都不同程度被砸伤,尤其是后门不仅掉了一大块漆,还凹进去了一块。

  车主心痛不已,选择报警处理。交警赶到了现场,经过鉴定和询问双方,初步认定一时疏忽的收费员负主要责任。

  车主表示,根据宝马车受损的情况来看,初步估计维修费用大约在1万元。由于自己的车辆是停在有人看守的合法停车位里,而且肇事方又是停车场的收费员,事故责任非常清楚,走保险肯定是不会理赔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找收费员来负责损失。

  面对上万元的维修费用,一个月只有2000多元工资的收费员除了不停的道歉,已经不知所措了。由于收费员的电动自行车并没有购买第三责任险,也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最终在交警的协调下,宝马车主答应先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待具体的维修费用出来后,再根据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

  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事发后,这事件引起各方关注,讨论的焦点在于:肇事者是收费员,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在收费过程中发生的,其单位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呢?

  昨天下午,江南时报记者采访了南京众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永华,杨律师认为,这起事故责任明确,不存在争议。虽然是由于收费员个人疏忽造成宝马车损失,但因为收费员事发时是在工作当中,因此其单位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车主在收集好证据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去找没有偿还能力的收费员,应该直接向收费员所在的单位提出赔偿。

  延伸阅读>>>

  南京半数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目前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数量约为220万辆,超过其他各类登记注册的非机动车数量总和。“这种便利的交通工具在一些交通违法者手中却变成了道路‘炸弹’。”交管人士表示,南京市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50%以上与电动自行车有关,并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电动车已成为交通事故案件的“新主角”,然而,电动车肇事却撞出了一大堆难题,首当其冲的是索赔困难。据了解,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只要求机动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而对于电动自行车是否必须投保,无强制性规定。

  骑电动车出门的市民,经济条件多数无法跟驾驶汽车出门的市民相比,汽车出现事故还有交强险可以替他们进行赔偿,而骑电动车出了事故却没有保险会帮助骑车者赔偿对方,如果是两辆非机动车相撞,责任认定一般都存在困难。这不仅会给骑车人带来经济压力,可能还会对他们以后的生活乃至家庭造成影响。赔偿困局,不容易解决。交管部门再次提醒市民,提高安全意识,慢速、小心驾驶。

  电动车也可以购买第三责任险

  意外事故不可避免,如果收费员所骑的电动自行车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发生这样的事故,自己承担的损失将会减低很多。处理事故的交警表示,目前南京大量的电动自行车,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财产受损,只能自己买单。在南京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像机动车那样购买保险呢?答案是肯定的,在南京电动自行车是可以参加保险的。

  据中国人保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南京针对电动自行车保险推出的是一个定额险种,即60元保10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该工作人员解释说,电动车参加了这种保险,一年只要缴纳60元的保费,就可以享受10万元封顶的赔偿。所谓10万元封顶赔偿,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对方车辆受损,赔付金额在一年中不能超过10万,一旦赔付金额超过10万元,保险即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第三者责任险,如果车主在骑车时自己受伤不在赔付范围。”工作人员说,针对这种情况,人保建议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第三责任险,最好再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这样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受伤也多了一份保障。比如按照购买保额20万的人身意外保险来计算,一年的保额为287元,这样不管你是在家中还是在骑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受到伤害,都可以申请理赔。

  据了解,办理电动自行车第三责任保险要带上本人身份证、电动自行车软卡,可以在就近的保险网点办理手续,当场办理即生效。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