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支持外省盐企跨区经营 建立食盐安全追溯体系

12.10.2018  12:45

  10日,江苏省经信委官网公示在该省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名单(第四批),中盐天津长芦盐业有限公司入选。

  作为全国产盐用盐大省,江苏积极贯彻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支持外省盐企跨区经营,此前,我省已先后公布三批共24家外省盐企被获准在苏定点批发销售食盐。

  江苏省盐业体制改革“总蓝图”《江苏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印发。根据方案,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后,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食盐行为。

  目前,江苏已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打破食盐批发区域界限。省级食盐政府储备已落实到位,地方盐业法规清理、编制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已在全国率先建立食盐安全追溯体系。 (付 奇)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