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支付宝还赌债自报家门后投案自首 滨湖检方批捕

07.06.2016  18:22

  因赌博欠下高利贷而又无力归还,遭债主逼债后持刀闯入独居女子住处,男子通过该女子手机支付宝功能强行转账16000余元给自己用于还贷,留下自己真实身份信息后向警方投案自首。5月31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赵某平时好赌,并因此向闫某某借下高利贷16000元,双方约定于2016年5月16日前还款。5月16日,闫某某开始逼债。眼见还款期限将至,赵某却身无分文,不由心急如焚,于是起意抢劫。

  当天14时许,赵某随身携带一把单刃工艺刀至无锡市滨湖区万达公寓,见该公寓17楼某住户大门敞开,女子郭某一人在家打扫卫生,便于当日16时许冒充快递员骗郭某开门。进门后,赵某通过捂嘴、持刀威胁的方式逼郭某交出钱财。随后,赵某用郭某支付宝内的“蚂蚁花呗”申请了10000元的贷款,贷款到账后,赵某又将受害人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的3000元转入了郭某支付宝,并将郭某支付宝内的上述13000元转至自己个人支付宝账户,随后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归还给闫某某。继而赵某又以还款不够以及家中需要救命钱为由,向郭某强行索要8000元,郭某无奈便通过微信向朋友王某联系借款3000元。期间,赵某通过手机上网买鞋,并称是给儿子买的,钱款不够,要求郭某多给点钱。王某钱款到账后,郭某被迫将该3000元和原支付宝内的100元零钱一起转入赵某的支付宝账户。

  得手后,赵某跟郭某说,自己安排好家里的事情之后就去公安局自首,抢走的钱会让家人和郭某商量处理,赵某还称自己支付宝账号是实名,并用自己的手机拨打受害人的手机,将身份证给郭某查看,由郭某对身份证拍照、与网购地址进行核对无误。赵某离开后,郭某于当晚报案。在外面转悠了一晚上,赵某于次日9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姚云生 王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