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狗逃离被认定肇事逃逸:罚款2000扣12分

27.08.2015  15:14

  “我以为是件小事情,没想到处罚得这么严重。”回忆起几天前的一起“小事故”,衢州的李师傅是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因撞了条小狗,竟然被交警罚了2000元,还被扣了12分,而交警给出的理由是“肇事逃逸”。

  听说撞了人跑了是逃逸,撞了小狗也是逃逸吗?李师傅有点想不明白。肇事逃逸如何认定?驾车时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记者找交警和律师给大家讲个明白。

   情景再现

   开车撞狗后逃离

   本以为是小事故没想到成肇事逃逸

  38岁的李师傅从衢州来宁波已有十多年,五六年前买了辆小面包车,专门用来送牛奶。

  8月20日这天他和往常一样从江北到高桥去送货,8点多,李师傅开车经过高桥镇学院路大红鹰学院附近时,突然从路边蹿出一条小狗。

  “我听见轮胎响了一下,也不知道有没有撞到。”尽管如此,李师傅并未立即停车查看,而是选择继续行驶。

  “开了2公里左右,我停下车查看,并没有发现车身有血迹。”李师傅告诉记者,后方没狗主人追,车身又找不到血迹,他本以为没撞到小狗,“没什么事,就继续送货去了。”11点多,李师傅接到交警电话,被告知撞到了他人的宠物狗,让他去中队处理。

  到了集士港交警中队,李师傅见到狗主人,这时他才知道自己撞死了他的宠物犬,当时狗主人一开口就要李师傅赔2万元,这让他大吃一惊。

  “和对方协商后,赔偿了3500元钱。”赔了钱后,接下去发生的事情让李师傅的小心脏有点儿受不了了,“交警给我看了当时的监控,认定我是逃逸,要罚款还要扣分。

  面对民警的质问,李师傅承认了当时确实知道自己撞到了小狗。

  随后,李师傅给记者拿出交警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15年8月20日8点05分,在高桥学院路大红鹰学院附近路段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李师傅被交警罚了2000元,扣12分。

  分被扣光了,车子也开不了了,李师傅送货一下子成了大问题,现在只好骑着电瓶车一趟趟送牛奶,“我认为处罚得过重了,就一次小事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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