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撞人后逃逸 虽有百万元保险却遭拒赔

01.03.2016  11:01

  新华报业网讯 兴化男子吴某,撞人后因为害怕而逃逸,而他购买的保险可以赔付上百万元。因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他自掏腰包赔偿伤者25万余元医疗费用后,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昨天,高邮警方对该起事故下达了责任认定,吴某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主要责任。目前,吴某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里,后悔不已。

  撞人后逃逸,次日就被抓

  2月13日晚上,28岁的兴化市李中镇男子吴某,驾车从家出发,沿省道S333由东向西行驶去大姐家。21时14分许,吴某驾车行驶到小李与沈堡交接处时,感觉自己车子右侧好像撞到什么东西,当时天黑,没有看清楚,吴某因要赶到大姐家,心里着急,就没有停车。当行驶到事故现场前面100多米的样子时,停下看了一下车,发现车前面右侧大灯损坏,然后,又上车继续行驶。

  第二天,警察找上了门,吴某被“”到了交警队,被刑事拘留。吴某事后交代,当时他心存侥幸,以为人不是他撞的,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委托别人报警。吴某说,自己心里隐隐明白,这起事故是自己制造的,心里后悔当时为什么不下车。

  据伤者花某陈述,事故发生后,自己倒在地上,其他情况就不清楚了,过了一会儿,自己迷迷糊糊听到好像老公朱某打电话报警,后来就听到周围的人对自己说“不要睡,不要睡”,过一会儿,就被抬上救护车到医院了。自己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脾切除,左肾受伤,左边肋骨断了四根,后经高邮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鉴定,花某的损伤程度己构成重伤二级。

  车辆有保险上百万元,因逃逸被拒赔

  警方介绍,事故发生当天,办案民警从勘查现场遗留的两块车辆塑料件初步断定,肇事车辆车身颜色为咖啡色,办案民警立刻调阅了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寻找事发后经过此监控的所有车辆,迅速锁定了吴某的车辆。侦查人员在兴化交警的协助下,于2月15日抓获吴某,经过比对,事故现场遗留的两块车辆塑料件和吴某的车辆完全吻合,吴某对交通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2月17日,高邮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执行刑事拘留。

  昨天,警方对该起事故下达了责任认定,吴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至事故发生地点时,观察疏忽,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主要责任。其实,吴某的车辆有保险上百万元,只因逃逸而被保险公司拒赔,只好自掏25万元赔偿伤者医疗费用。(通讯员周明宝王玉荣记者陈咏)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