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厂摩托车可免检上牌 今后推行“带牌销售”

03.12.2014  00:15

  中国江苏网12月2日讯 公安部网站昨公布了《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由工信部、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对摩托车新车上牌实行免检,并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带牌销售”;对新出厂摩托车,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否则不得出厂销售,不予上牌。

  今年5月1日起,随着市区“禁摩”,市区已经停止摩托车上牌。交管部门表示,新摩托车免检已在仪征实施,下一步将逐步在其他各县市车管部门推行。

  《通知》同时明确,从明年7月1日起,小微型面包车将全部配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

  新出厂摩托车,可免检上牌了

  继“6年内私家车免检”之后,公安部又推出了摩托车新车免检新政。据《通知》要求,自今年11月1日起,对所有新出厂摩托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消费者在购买摩托车后,不需要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办理检验,可直接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简化手续,推行“带牌销售

  据介绍,摩托车新车登记上牌率低,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违法多发,肇事逃逸、骑车抢夺等案件时有发生,侦破难度大。

  《通知》要求,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委托摩托车销售企业代办注册登记,实行摩托车售前集中查验,预先制作悬挂号牌,有关部门实行保险、税务一站式办理,实现群众购车时一并办结登记上牌业务。通知还强调,除国家规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外,开展“带牌销售”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选号费、代办费等费用。

  头盔是零配件,不再可有可无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这一现象比较普遍。据统计,2013年摩托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安全头盔的占70%。从交通事故分析看,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加重交通事故伤亡后果,导致死伤率高。

  因此《通知》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所有新出厂的两轮摩托车产品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出厂销售。也就是说,买摩托车时,安全头盔不再可买可不买了,而是作为安全配件,强制配备。

  上门办理,农村车主免跑腿

  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办理摩托车登记距离远、不方便、费用高,是许多车主不愿上牌的重要原因。

  《通知》要求,县级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开设“流动车管所”等方式,组织大、中队民警下乡,为农民上门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等业务,通过专场考试、集中办理等方式,为农民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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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面”明年7月强制配装ABS

  《通知》明确,自明年7月1日起,小微型面包车应全部配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严格限定准乘人数(含驾驶员)不得超过7人。

  安全配置不全

  “微面”致死率高

  为什么出台这样的新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小微型面包车数量已达1500多万辆,年均增加200多万辆。小微型面包车满负荷甚至超负荷使用现象突出,客货混装、超员等违法行为较多,“病车”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多发。

  据统计,去年全国涉及小微型面包车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58起,共造成小微型面包车驾乘人员338人死亡,交通事故死伤比高达2.6:1,是其他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死伤比的2倍,是一般交通事故死伤比的10倍。其中,小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差、侧倾稳定性低、安全配置不全等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加重事故伤亡后果的重要原因。

  明年7月起

  全部配装“防抱死

  为切实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提高小微型面包车行驶稳定性、制动安全性、车身强度等技术性能,规定自明年7月1日起,小微型面包车应全部配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严格限定准乘人数(含驾驶员)不得超过7人。

  《通知》还要求,生产企业切实提高小微型面包车产品安全质量,加强对新生产小微型面包车出厂前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监管,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生产质量监督检查,对违规生产的车辆生产企业,将依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新闻链接

  “苏K+数字”牌号摩托一律报废

  “一旦发现未报废的苏K+数字牌号摩托车驶入禁区,我们将一律扣留车辆进行强制报废。非市区牌照摩托车也禁止驶入禁区,一旦查获,将处以100元罚款和扣3分处理。”今年7月25日起,我市市区禁摩范围扩大,具体为:禁止二轮摩托车驶入运河西路、江阳东路、江阳中路、新城河路、四望亭路、维扬路、平山堂西路、平山堂东路、上方寺路、黄金坝路、竹西路、运河北路、五台山路、江都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上述道路),并在上述区域以内道路增设禁令交通标志。

  此次禁区调整与原来相比,禁行路段的起止点一样,主要变化在中间:原通告禁区范围,在四望亭路与扬子江北路的交叉口北转,然后东转进入平山堂东路;新禁区范围则是从四望亭路与维扬路交叉口北转,东转进入平山堂西路,经过扬子江路交叉口后再转入平山堂东路。可以说,在其他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北至平山堂西路、西至维扬路、东至扬子江路、南至四望亭路的这一片区域,划入禁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