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06.02.2016  18:50

关于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 2016年1月24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震宁


  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全省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展开“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工作布局,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地区生产总值70116.4亿元,增长8.5%;全社会研发投入178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28.6亿元,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45905.2亿元,增长1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876.8亿元,增长10.3%;外贸进出口总额5456.1亿美元,下降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57元,增长8.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7%;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均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3%,城镇新增就业139.8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02‰。


  (一)着力扩大有效需求,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消费贡献率达到51.5%,网络零售额约增长45%左右。民间投资占比达69.7%,工业技改投资增长25.6%,省以上18个PPP试点项目共引入社会资本459亿元,200个省级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高到43.8%,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10%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达3.3万亿元,增长8.3%。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895.6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10.7%。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步伐继续加快。区域创新能力连续7年位居全国首位,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发明专利授权量居全国第一,新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700多家。服务业增加值34084.8亿元,增长9.3%,占比达到48.6%,超过第二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29.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40.1%。区域两化融合水平总指数达到94左右,建成10个省级互联网产业园。


  (三)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发展动力活力持续增强。率先制定省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5张清单,分两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1项。全省新登记企业数增长40.6%,注册资本增长46.7%。“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570亿元。成功发行企业债券34期、384.5亿元。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在沿线国家投资项目180余个。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103亿美元,增长42.8%。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成功获批,苏州工业园区获批开展国家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实际利用外资242.8亿美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利用外资占比均超过46%。


  (四)注重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均衡。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设施农业、设施渔业面积占比分别达到17%以上和25.7%,高标准农田比重超过5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比重超过47%,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2.8万和7.2万家。新增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人口345万人,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176公里。城镇化率达66.5%。苏北和沿海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关停小火电机组52.6万千瓦。实施1727项大气治理重点工程,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考核基准数下降20.5%。100条城市臭黑河道完成集中整治,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4%。累计整治自然村18万个,实施城市环境整治项目5.28万个。新增11个市县通过国家生态市县考核验收。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2.5%。


  (六)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得到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达到2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7.7万人,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6.7%。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9.2万套。农村411万低收入人口整体实现4000元脱贫目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财政补助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高到44.6元。养老床位数达56万张,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5%,11个省辖市和86个县(市、区)成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二、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综合分析把握各方面情况和因素,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8%;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外贸进出口力争实现正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左右。


  (一)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化规模化发展。编制实施发展规划和推进方案,推进实施15个重大工程和28个重点专项。落实新兴产业“双创”行动计划,大力培育大数据开放创新、工业机器人等新增长点。落实重大技术产业化和重大产品首购首用政策,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示范。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和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调整优化制造业布局,规划提升一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南京等地率先开展城市重化工产业布局调整。扎实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启动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双百工程”,推进15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服务型制造重点项目,培育100家制造业服务化示范企业,支持80个制造业服务化项目。推进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


  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技术、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流向实体经济。以促进实体经济稳健发展为重点,认真落实结构性改革“五大重点”任务。


  (二)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促进稳健增长。


  更好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实施总投资2.4万亿元的省级200个重大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5000亿元。突出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和补短板、促转型重点领域,抓好百项重点工业投资和百项重点技改项目,积极推进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适度控制同质化竞争投资,避免形成新的过剩产能。


  持续扩大社会消费规模。扩大电子商务、智能家居等信息消费,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养老健康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和停车场建设力度,落实轻型货车下乡政策和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外贸“优进优出”。深入推进出口基地和品牌建设,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升级。促进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方式加快发展。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建设一批进口商品交易中心。


  (三)围绕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继续实施中小企业创新工程“四大行动”,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1万家,培育3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普建研发机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


  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实施200个以上重大技术突破项目、200个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全面实施自主创新能力“六大行动”和改革创新“五项试点”。支持企业建设5家海外研发中心。


  增加创新资源供给。实施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引进50个双创团队、400名双创人才,纳入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达到250家。培育80家科技服务机构。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建设江苏(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四)围绕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健全清单式投资动态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并联办理、多评合一,强化企业投资自主权。组织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试点。


  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落实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全程电子化登记等改革举措。推动设立民营银行和企业应急转贷基金,扩大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逐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全面推进综合医改省试点,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社会办医试点。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社会公共资源配置机制。


  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落实我省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任务,建立健全对外交流合作综合服务体系平台,制定实施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扩大金融、旅游、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开放,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创新。推广“清单化审核、备案化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方式,加快通关一体化建设。


  (五)围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新增高效设施农业50万亩、设施渔业16万亩。探索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00万亩,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0家。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积极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试点。


  切实加强城市工作。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加快建设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沿运河城镇轴。推进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综合管廊建设,疏浚整治城市河道100条,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力争突破400公里。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围绕3项基本任务和9项特色任务探索创新。完善居住证制度,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打造一批具有江苏特点的特色小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供水能力50万立方米/日、自来水厂深度处理能力100万立方米/日。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桥梁7000座。


  (六)围绕更高层次统筹区域发展,强化分类指导综合施策。


  深入推进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加快南京江北新区开发建设。推动苏中特色发展、融合发展,重点实施跨江产业合作项目,加大对苏中苏北结合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支持苏北发展各项关键工程,大力实施快速铁路网、区域供水等重点项目。


  着力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建设沿沪宁线、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经济带,促进宁镇扬、锡常泰、(沪)苏通融合发展。更高起点推动沿海地区一体化发展,实施一批沿海重大项目。推动淮海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规划建设。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按照“两个6%”原则,聚焦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苏北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确保60万以上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收入提高到6000元。


  (七)围绕建设美丽宜居新江苏,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突出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和保护,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负面清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扎实推进“多规合一”试点。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重点工业行业提标改造,实施煤电节能减排与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大幅削减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量。启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大雾霾治理力度,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滨水环境改善行动,制定实施新一轮太湖治理方案,建设南水北调沿线、通榆河清水廊道。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扩大典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


  突出抓好生态建设。新增成片造林25万亩,抚育森林100万亩。深入实施城市环境整治接续提升行动和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40万立方米/日、污水收集管网1500公里,推进16个试点县(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1200个村庄环境综合治理,解决21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八)围绕补短板保基本托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推进企业普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万人,开发2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扶持农民创业3万人,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10万人。


  加快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5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5元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50元。对困难家庭和失能残疾人发放生活护理补助。新开工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


  不断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500个,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加快构建医疗分级诊疗体系。建成40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健身步道500公里。新建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立500个残疾人之家。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深入推进“社政互动”和社区减负,改造提升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