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早退待遇”打出一把双刃剑

06.04.2016  08:49

  “清理冗员”“腾位子”固然要关照那些虽然升迁无望但能兢兢业业干工作的干部的诉求,但不能成为无能者的“盛宴”。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

  这一现象,催人深思这些地方以待遇激励政策解决冗员问题的背景和无奈。既不一棒子打死、一刀切叫停,又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当为理性之举。

  公务员达到一般退休年龄以前,符合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时,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也就是说,“早退”在程序上并无问题。何况,在这些地方,通常是地方政府出于消化冗员的目的而鼓励“早退”。提出“早退”申请的干部,等于在帮地方政府的忙。

  舆论尤为关注的是“提早退休待遇不降反升”。按现有规定,待遇是不可能不降反升的。湖南某县的初步意向是:除工资福利照发,另给予每年2万元至3万元经费补偿,名为调研和督办工作经费。而另一个县则打算把早退人员的工资待遇提高一级发放。这就抬高了“早退”的待遇标准。

  在岗拿的还不如“早退”的,这种局面对当地干部群体会不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同时,“早退”者待遇的大幅提升,对社会心理会造成怎样的“刺激”?这都是值得冷静思考的。如果靠待遇激励政策解决了冗员问题,却又造成新的矛盾或问题,这种政策就不能说没有漏洞和弊端。

  毫无疑问,在“早退”问题上,并不可以无原则地放开,对某个群体大肆迁就。当然,不拿出激励措施,岗位就无法给年轻干部腾出来,形势确实棘手。但如果激励政策本身就比较盲目、急躁,是一把“双刃剑”,那就不能不当心。

  现在看来,一些地方的做法打上了“权宜之计”的烙印。出发点就是“腾位子”,只要在岗“大龄干部”肯把位子让出来,怎么都好说。但这样一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干部就有了“奔头”,而一味提高补偿的做法也令地方财政的负担加重。

  报道称,相关县域一些单位领导干部的响应热度很高,一些人甚至催着组织部门赶紧为其办理提早退休手续,“一天也不想耽搁”。激励政策起作用了,但谁来考虑地方财政的“感受”?

  正如专家所言,组织部门和社保部门应针对干部提前退休出台一套权威的、专门的相关规定。既鼓励地方的相关探索,又不任由各地自行其是。坚决制止那些迁就性的做法。这一制度,应该和公务员退出机制相配合。“清理冗员”“腾位子”固然要关照那些虽然升迁无望但能兢兢业业干工作的干部的诉求,但不能成为无能者的“盛宴”,不能让本就紧张的地方财政为混日子的干部买单。(伍里川)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