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醒:警惕利用“假车祸”进行保险诈骗
中国江苏网7月22日讯(通讯员 何梦丹 记者 米格)保险是人们生活中抵御风险、补偿损失的救济措施,可有人却将这项“风险措施”当成了发财的门路,结果触犯法律锒铛入狱。在2014年江苏省高院公布的十大保险诈骗案例中,95%的保险诈骗案涉及车辆,包括酒驾顶包、人伤诈骗等多种形式。
据苏州虎丘法院统计,2013年至2014年,该院共受理4起保险诈骗案,均为车辆保险诈骗。案件中,被告受不了保险金的诱惑,在利益的驱动下“自作聪明”,结果聪敏反被聪明误,沦为阶下囚。下面,虎丘法官为你盘点一下保险车辆诈骗的几点情形,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利用“假车祸”进行保险诈骗。
类型一:“酒驾顶包”式骗保
案件:酒驾出事想骗保,找人顶包露马脚
“本来以为保险公司的钱不要白不要,没想到因为这个事情吃了官司……”,当法官敲下法槌,宣告被告人“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的时候,肖某显然没有想到,自己一时的小聪明,竟使得自己沦为阶下囚。
2013年4月份,肖某和几个朋友在KTV聚会。喝的醉醺醺的肖某被朋友送到附近休息。待了近一个小时,肖某也睡不着,他就想着赶紧回家。行驶到高新区通安镇附近,路上突然有一只狗横穿过来。为了避让,肖某急打方向盘,结果刹车不及,一下子撞上路边的电线杆。肖某下车一看,朋友的车已经惨不忍睹。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肖某一下子清醒起来,报警?酒驾?朋友的车?保险公司拒赔?种种想法和后果一下子融入肖某的脑海。
情急之下,肖某赶紧离开事故现场,并给朋友黄某打电话,告知自己酒驾出了事故,希望让他来顶包。黄某也挺仗义,满口答应了。见面后,肖某再三跟朋友黄某交代事故发生时的场景,并设想了警察、保险公司可能问到的问题。肖某离开期间,路人王先生从事故车旁边经过,看到车受损严重报了警。黄某赶到事故现场后,警察随即赶到,黄某以自己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并随警察作了笔录。
保险公司勘察后,最终定损18万元。汽车修好后,黄某便开始办理理赔事宜。因案值较大,保险公司先后四次找黄某了解情况,发现黄某前后的陈述不尽一致。心存疑虑的保险公司又向当时报警的路人王先生了解情况,王先生表示报警时未发现车上有人。多种疑点让保险公司感觉黄某有骗保的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肖某被抓获归案。记者了解到,肖某有自己的工厂,经济条件相当不错。
虎丘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肖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欲骗取保险金1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其系犯罪未遂,遂减轻处罚,作出以上判决。
类型二:“伪造车祸”式骗保
案件:五人精心上演一场“车祸秀”骗取保险金不成反获刑
汽修厂不修车,却“另开新活”教唆别人开着“已负伤”的车子再出事故,这种反其道而行的做法暗藏其后的,是保险金的诱惑。虎丘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自作聪明”的保险诈骗案,汽修厂伙同司机等人伪造了一起“天衣无缝”的车祸现场,没想到,骗保阴谋终被识破,多人获刑。
2011年8月4日晚,李某驾驶别克车与一辆土方车发生碰撞,由于是酒后驾车,李某只敢私了,遂赔了对方2000元了事。对方的车辆修理费是有了着落,可自己的修理费只能“自掏腰包”了。谁知,李某刚把车开到一家汽车修理店,店老板陆某就神秘兮兮地和李某“咬”起了耳朵,说李某的车如果去4S店修理要4万多元,在他这里修只要8千多就能搞定,如果李某愿意,他可以还原车祸现场,帮助李某骗取保险金,车辆和路线等他都可以安排,李某只要付点费用就可以了。听到有这等好事,胆大的李某动了心,两人一拍即合。
在李某的再三催促下,没过几天陆某就安排好了一切:开别克车的是李某的助理小黄,开大卡车的是陆某的员工赵某,负责和保险公司联系定损的是小孙,就连“车祸”地点也是陆某精心考察过的。五人事先已经将车祸还原情景、开车路线以及和保险人员交谈的内容通好了气。晚上八九点,陆某将其他人带到了事先考察好的“事故地点”开始“原景重现”。撞击、报警、电话联系保险公司……五人精心上演了一场“导演”出的车祸。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保险公司就把4万多元的保险金打到了李某的卡上,李某也按照约定给了陆某等人相应的“演出”、“导演”费用。只可惜,这钱还没捂热,李某等人的诡计就被保险公司识破了。
最后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陆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等。
法官提醒: 随着保险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保险。国家通过《保险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严格的保险秩序,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都是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大家莫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吸引,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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