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高港区民宗局四项措施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社会管理

18.12.2014  16:58


 


 

      近年来,高港区民宗局围绕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社会管理,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更新工作理念,寓服务于管理之中。该局注重帮助场所解决管理人才上缺乏、管理方法滞后等问题,通过培训、指导等办法,促进场所内部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切实帮助外来流动少数民族解决子女上学、医疗卫生、户口登记、经营场所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做好法制教育和政策宣传,引导他们积极融入当地社会,成为建设高港的新市民、好市民;密切少数民族和与信教群众的联系,努力为他们提供服务、维护权益,帮助他们增强抵御渗透、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和部门责任。近年来,该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大民宗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围绕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工作,各村、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积极采取村干部与贫困户“一对一帮扶”、社区、街道与贫困户“承包帮扶”等多种形式,确保任务完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民宗、公安、外贸等部门配合协作,明确各自在抵御渗透工作中宣传教育、信息沟通、防范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责任;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维稳工作组织、社会团体、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妥善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和负面影响。
      三是转变工作方式,将工作重点从事后“治理”转变为事前“预防”。例如针对近几年农村宗教突出问题的治理,首先,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在农村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搞清楚什么是合法宗教活动、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等一系列重大是非问题,引导他们依法按法办事。其次,发挥农村基层管理组织、宗教场所、民宗工作信息员等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宗教突出问题的监控,发现情况,加强协调、及时制止。第三,加强对农村宗教突出问题的研究,力求做到既满足农村风俗,又切实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正常的宗教秩序。
      四是丰富工作内容,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加深社会对民族宗教的了解,着力营造宗教和谐、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少数民族群众与当地群众的交流合作,加深相互间的感情,促进各民族亲如一家的关系得到不断巩固、发展和升华;不断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平安场所”、“星级场所”创建等活动,引导宗教界营造积极健康、崇尚和谐氛围,增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能力,建立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机制,努力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