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努力压降重点车辆交通违法

19.07.2016  21:06

  今年以来,宿迁市局交警部门严格按照市局“333升级行动”关于深化智能交通、平安交通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一降两保三到位”的工作目标,把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工作作为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通过完善“3+N”联合监管模式,常态落实分析研判、通报排名、联合约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公开曝光等系列措施,筑牢重点车辆交通安全屏障。上半年,我市“两客一危”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比率同比下降11%,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7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局、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对全省62家交通违法高发的“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全省仅宿迁市、镇江市企业未被约谈。

   一、汇聚完善车辆数据,强化网上网下精确管控。 积极整合公安、交通、安监、城管、教育等主管部门监管信息,将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商品混凝土车的GPS等信息实时传输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开展视频、网上巡查实时掌握运行状况,针对车辆行驶轨迹,灵活开展布控查缉、安全检查,实现网上动态化实时监管、网下针对性安全监管。并每月将各单位交通安全运行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监管措施。目前,交通部门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已接入交警部门相关平台,上半年向交通、安检、教育等部门寄发通报45期。

   二、精准研判风险隐患,落实重点对象通报约谈。 定期对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种类和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布交通违法预警提示。每月对重点车辆单位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比率情况进行通报排名,督促车辆单位落实二次处罚措施。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经理进行集中约谈,督促落实安全整改措施。上半年,共发布预警提醒6期,制发交通安全状况通报6期,约谈企业6家,督促单位落实二次处罚216辆次,督促驾驶人离岗教育257人次。

   三、切实加强部门联动,跟踪整改交通安全隐患。 联合交通、安监等部门对交通违法排名靠后以及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下发通知书限期3个月整改,并要求在整改期间暂缓办理新增运力业务。每月10日制定《源头监管工作提醒》,督促各地对辖区重点车辆的违法未处理信息进行梳理汇总、限期督办,对不及时处理的暂缓办理相关业务。上半年,共抄告安全隐患通知书11份,督促354辆车辆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两客一危”交通违法清理率达到98%。

   四、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公开曝光典型事故违法。 通过交警部门“双微”平台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向社会曝光客运、危化品运输等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提示,动员全社会积极关注客运安全、危化品运输安全,举报非法运输行为。上半年,全市共公开曝光3期,曝光企业、法人代表、车辆、驾驶人等信息28条。(宿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