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登记改革 激发创业热情

22.10.2014  15:00

“先照后证的实施是我在工商部门工作以来,国家工商制度改革上最大的跨越了。”溧水区工商局注册科科长卢辉表示,自今年8月26日我区全面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以来,社会公众创业热情被大大激发。截至9月23日,全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新设企业154户、个体户340户,极大地激活了我区的创业活力。

除了实施较早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年检改年报等项目外,9月起,我区又全面“有限放开”了住宅内经营;10月1日起,企业所有信用信息也将全部上网公示。

取消注册资本门槛

“今年3月份注册资本改革,无需银行验资,靠公司自己把握资金、承担责任。” 溧水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从3月1日起,工商部门已在全区范围正式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本不低于3万元”的门槛。

企业年报代替工商年检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区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年度报告工作,明确了年报对象、报送方法和时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要求、逾期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处理等。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全国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到时,工商部门会根据各企业公布的年报情况,从系统内随机抽取多少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进而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后监管。”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社会公众可根据企业公示年报信息,了解该企业的信用度。”

违规企业将入“经营异常名录”

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企业应当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对于企业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类不扰民公司可在家开

8月份,南京市规划局、工商局《简化住所(经营场所)工商登记手续操作试行办法》已出台。该《办法》中规定,申请人利用非独立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以下经营项目的,申请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权文件后,工商登记部门可以直接予以登记: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动漫游戏开发;电子商务;翻译服务;工业设计以及股权投资。

“我们也是前几天才拿到这份通知的,以前,按照规定,住宅是不允许用来作为登记经营场所的。”我区工商局注册科科长卢辉指着《南京市规划局、工商局关于发布《简化住所(经营场所)工商登记手续操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告诉记者,“国务院规定,各地区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突破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酒店用地等非住宅原则,申请人可以利用农村宅基地、独栋(多层)住宅等从事经营项目,实行正面清单制。”

“但是,如果是八类项目之外的、影响到邻居生活的,申请人还要填写《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利害关系人意见书》,必须要征得上下邻居的同意。”卢辉表示,“我们还将在年底完成一个窗口、一套材料办理‘四证一章’,简化办理流程。”他认为,工商改革是个抓手,最终目的是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促进国家经济制度改革,由市场调节、决定市场资源的分配,健全社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