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四步骤”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04.12.2015  12:45

              今年以来,扬州市司法局、扬州市律师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分步骤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一是出台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年初,按照扬州市委政法委袁秋年书记在全市维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安排律师介入化解社会矛盾、化解信访问题,逐渐形成工作机制”,市政府张宝娟副市长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司法局主动与信访局对接,积极研究具体方法,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市县两级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目标要求,同时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2月1日起,在市、县信访部门设立律师接待室,全市90名律师定期在信访接待窗口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解决问题。截至10月,全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共提供法律咨询524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68起。

              二是强化措施抓好推进落实。结合该市社区律师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在律师服务质量较好、信访矛盾纠纷较突出的社区,创新开展社区律师信访代理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村(社区)代理信访试点工作的通知》(扬司律〔2015〕9号),明确三类代理范围、四项工作职责、五步代理程序,在全市确定9个社区作为律师代理信访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有13个律师事务所18名律师和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信访代理员,代理信访事项17件,息访5件,发放代理补贴1.3万元,为来访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33次,提出法律意见203条。

              三是搭建平台多方联动保障。为规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来访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与市委政法委讨论制定《关于加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及维稳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中院制定《关于申述案件试行律师代理和律师参与涉诉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的暂行规定》,联合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律师参与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按照“几个一点”的办法,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以及维稳工作的保障基金,确保所需经费落实到位。市直律所共组织107名律师参与政法部门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其中12名律师入住信访局值班,26名律师进驻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2名律师进驻市中院信访接待窗口、1名律师进驻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3名律师进驻市检察院信访接待窗口、63名律师进驻市看守所信访接待窗口。同时选送6名公益律师担任扬州电视台“做拦停”节目法律点评。

              四是培植典型促进以点带面。积极打造宝应县“律师参与信访”典型,实地督查指导,推动宝应县司法局完善“律师参与信访”系列工作机制,与县信访局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向社区拓展,并将逐步向村居延伸,以便更好地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的职能作用。帮助宝应县进一步推动政府出台律师参与信访、律师参与处理领导包案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等制度意见,发掘整理律师接访典型案例,形成经验在面上推广,同时积极推动将律师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序列,为常态化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