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局稳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不见面审批改革

05.09.2017  01:13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近日,南京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突出四方面改革重点,坚持把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平台与现有的政务服务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无缝对接,通过登记信息实时传输,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部门联动监管、共享共治,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交易安全。
  一是全面梳理市场主体登记“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明确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结果样本等。
  二是优化登记流程,多种方式并行。进一步整合网上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多种网上登记方式。积极推广商业银行网点代理、园区商务秘书公司代理模式申办企业注册登记。同时积极推行审批(服务)结果通过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实现“不见面”送达,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三是加强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系统应用,逐步扩大工作覆盖面。根据省工商局登记业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主体、业务和区域“三个全覆盖”。
  四是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不断深化。对接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开通应用网络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和远程在线身份信息查验系统。进一步推动网上登记向移动端延伸,强化电子档案管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将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延伸至开办企业全过程,逐步实现纳税机关、领取税票、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等各个环节的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