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推行“四高”举措提升工业用地产出水平

22.10.2014  13:30

      一是产业高集聚。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时规模边界向产业片区延伸,年度用地计划原则上不安排给乡镇,倒逼工业项目“飞地”产业片区。二是准入高门槛。在省控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调高工业用地准入标准,其中绿地率较省控制指标下降30%,企业内部非产业用地占企业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较省控制指标下降30%,容积率较省控制指标上升15 %。从严控制产业片区非生产性设施建设,明确产业用地必须占产业片区用地总面积的80%以上。三是用地高成本。尝试工业用地竞价出让机制,有针对性、有步骤地向市场推出工业用地,让项目争指标。先后出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使用办法,提高企业用地成本,促使企业高效开发利用土地。四是监管高强度。项目竣工后,从项目投资强度、土地容积率、投入产出比、亩产税收等指标严格审核和评估。对相关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项目,采取责令追加投资、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等办法,倒逼企业加大用地投入,促使产业项目达产达效。 (蒋俊  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