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

16.07.2015  10:25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新华报业网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2月视察江苏首次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江苏改革开放起步较早、进程较快,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对党员、干部影响比较大,社会上的一些矛盾问题必然直接反映到党内来。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推动党的建设取得新进步。但一些党组织在管党治党上还存在要求不够全面、标准不够严格、措施不够有力、行动不够自觉等问题,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党员意识淡化、作风不严不实,少数人纪律松弛、规矩弱化甚至腐败堕落,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全局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各方面,把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关键,以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为抓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做到管理更严格、纪律更严明、干部更清正、政治更清明,真正交出令中央、令群众满意的答卷,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坚强保证。

  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总体要求。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要以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注重全面、突出从严、强化治理,把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具体做到“四个坚持、八个切实从严”: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总开关”,在思想理论武装上切实从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增强制度执行力,在依规治党上切实从严。以思想建党补足精神之“”,以制度治党强化行为约束,做到刚柔相济、相得益彰。

  ——坚持统筹推进和突出重点相互统一。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各领域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全过程,在党员队伍建设上切实从严;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着力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体系,在干部管理监督上切实从严。既全面推进,又突出重点,整体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坚持改进作风和锤炼党性同步加强。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在作风建设上切实从严;把加强党性锻炼作为关键,经常性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不断清除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切实从严。在改进作风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通过加强党性锻炼夯实作风建设基础,推动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

  ——坚持严明纪律和严惩腐败同向发力。增强党章党纪意识,挺纪律于前,把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在执纪问责上切实从严;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惩治腐败上切实从严。以纪律的刚性执行筑牢反腐倡廉堤坝,以严惩腐败彰显纪律权威,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突出真信真用,提高理论武装工作实效

  4、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最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委中心组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完善对中心组学习的考核制度,开展县处级以上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督学活动,建立市委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干部分层分级轮训和专题学习交流,开展“三学三跟进”读原著活动,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成立“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研究中心,举办县(市、区)党政正职及省级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修班,开展“四个全面”宣讲基层行,增强党员干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思想自觉。

  5、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着眼固本培元、补钙铸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前进方向、坚守理想信念、坚守正义良知。将《党章》作为各级党组织经常性学习内容和理论培训主干课程,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党性教育基地和平台,用好用活丰富党史资源,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深入学习以信仰、忠诚、为民、担当为价值取向的“雨花英烈”精神活动,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党性修养。推动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恪守社会公德、遵从职业道德、培育家庭美德。

  6、切实增强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学习的《规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突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能力。加强对主流媒体、网络媒体等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办好理论学习网站和理论微博微信传播平台。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主渠道作用,突出理论武装、党性锻炼、能力培训,用好学好第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提高培训质量。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加大优秀典型选树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针对错误思潮深化理论辨析和舆论斗争,编写党员干部通俗理论读本,组织撰写理论宣传文章。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学制度,与年终述职述廉结合起来,把学习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方面,推动党员干部及时学、全面学、深入学,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

  7、严格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充分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经常性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建立保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主题确定、方案制定、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各环节工作。严把审查审核关,健全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制度。严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完善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指导督导和点评制度。严把整改落实关,建立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整改到位。

  8、坚持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按照坚持、加强、创新的要求,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警示教育等制度,坚持一月一主题,使每次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质量不断提高。党组织书记带头,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谈心谈话一次。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把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表彰和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定期检查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9、完善领导班子决策运行机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凡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工作重要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把决策前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必经程序,班子议事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少数人的不同意见,按照议事程序进行正确集中,及时形成科学决策。规范市、县党政正职职责分工,探索市、县领导班子对人财物和工程项目科学分工管理的办法措施,建立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沟通机制,全面推行领导班子讨论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及纠错纠偏制度。完善决策落实机制,决策一经集体决定,就要坚决付诸实施,分管领导要一抓到底、确保落实。

  四、从严选好管好干部,健全干部管理科学体系

  10、严把选人用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紧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需要,大力选拔能够推动“两个率先”的干部、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干部、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干部。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从严从实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遵守选人用人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落实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选贤任能、知人善任、用当其时,坚决反对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任人唯圈。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环节,明确动议主体、方式、程序、酝酿范围和责任,探索并推行实名制推荐干部办法。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适当增加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权重,强化考察识别的责任,科学分析运用推荐测评结果,不简单以票取人。区分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不同特点,探索差别化分类选拔机制。认真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选优选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11、严格干部德和政绩考核。改进干部考察工作,采取提前介入、改进程序、查看档案、延伸考察、重点测试等办法,拓宽发现问题渠道,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把干部德的考核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执行《关于严格干部德的考核试行办法》,推行个人陈述承诺、正向反向测评、实绩分析、专项调查等举措,全面准确掌握干部德的表现。建立干部德的考核档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德不过关的,能力再强也一律不用。党委(党组)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提拔或任用人选时,要对干部德的情况严格把关、作出负责的评价。制定改进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突出考核领导干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动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建设新江苏做出的实际贡献,加大党的建设、民生建设、法治建设、资源节约集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和避免简单以经济增长速度评价政绩。根据各地各单位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情况,积极推行差异化考核。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干部实绩分析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工作日志、业绩全程纪实、实绩公示公议。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办法,及时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12、从严从紧管好干部。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突出干部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严格标准要求、强化措施配套、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从一进入干部队伍的年轻同志到离退休干部管理全覆盖。重点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完善提醒、函询和诫勉办法,对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监督,严格规范干部社会交往、生活交往,净化“交往圈”、“朋友圈”。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制度,加强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和违规违纪惩戒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离任从业限制规定以及在企业、行业协会兼职规定,建立关键岗位干部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祼官”任职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健全激励、奖惩、问责机制,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13、坚决整肃选人用人风气。严格实施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干部职数配备未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选拔任用方案不得上会讨论。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完善拟提拔人选征求纪委意见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严肃整治干部档案造假行为,严格任前审核,发挥干部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基础作用。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加强巡视工作对选人用人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查清。严格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健全“12380”等举报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14、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管人才工作,科学规划人才发展战略,制定落实人才发展政策,协调各方资源力量,更好服务凝聚各类人才。以苏南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先行先试,改进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办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以“双创计划”、“333工程”、科技镇长团、科技企业家和新型技能人才培育等重点人才工程为引领,加快集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人才创新创业。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和改进人才服务,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人才高地。

  五、持之以恒狠抓作风,着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15、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建立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加大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问题反映开展专项督查,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督查,建立作风问题举报核查专办制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用好专项整治有力手段,深入推进中央21项、省委18项专项整治,定期梳理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实专项整治内容,确保取得群众满意成效。定期开展群众评议机关部门作风、评议行风,完善作风网络舆情收集办法,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动真碰硬的,约谈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16、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按照“三严三实”修身做人,加强自身修养、锻造过硬品格,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按照“三严三实”律己用权,时时处处以铁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坚持为民秉公依法廉洁用权,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服务人民。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干事创业,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围绕践行“三严三实”,在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方面,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

  17、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着力营造鼓励干事创业、宽容探索创新中失误的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制定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及时分析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切实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庸、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激励和表彰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干部。推行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制度,科学定岗定责,合理分配任务,做到行权有责、追责有据,加大问责力度。在健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基础上,规范和完善干部履职尽责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

  18、健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持续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突出倾听民声、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创新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内涵,推动“三解三促”常抓常新、联系群众常联常亲。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广群众工作团、民生工作站等有效做法,推动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深入了解民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各级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党群联系链”,畅通代表反映民意诉求渠道。

  19、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领导干部家风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亲情,决不能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子女谋取不当利益,更不能通过他们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注重良好家风养成,管住管好配偶子女,督促他们严格遵守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有关规定,决不能纵容和放任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切实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他们自觉遵章守纪,不容许打着领导“旗号”谋私。党委(党组)要把领导干部家风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有关情况。

  六、从严抓基层打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20、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鲜明导向,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贯彻落实到基层,突出政治属性、强化服务功能,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认真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意见,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深入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推动苏北省定经济薄弱村实现“新八有”目标,推行村(社区)党组织星级化管理,以加强村务监督为重点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向心力。优化社区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深化“三强一化”建设,推进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机制、途径和方法,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有形有效覆盖,加快开发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化平台和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加强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互联网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创新和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健全经常性整顿、常态化帮扶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带动服务型群团组织创建,形成党群共建共促的合力。

  21、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站在巩固党执政基础的全局高度,认真做好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工作,注重从各方面人才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着力解决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问题。开展选树“吴仁宝式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活动,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力度,拓展村干部发展空间。扎实开展任期和年度目标承诺,完善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制度。省市县三级联动分期分批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注重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推行社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切实强化党的意识,发挥带头人作用。加强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培养、选配和交流。

  22、从严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继续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坚持“推优入党”程序,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继续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推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办好远程教育和手机报、微信、易信等党员教育移动平台,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校建设,继续抓好基层党员冬训。试行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及临时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加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管理。加大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行有标杆。积极稳妥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健全党员出口机制。

  23、全面提升基层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完善村(社区)书记报酬待遇稳定增长机制。建立稳定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制度,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支持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党员关爱基金,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七、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提高依规治党水平

  24、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靠纪律来管、靠纪律来治。要坚持纪在法前,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纪意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对党忠诚、不阳奉阴违,听党指挥、不打折扣,坚持原则、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切实做到“四个服从”,严格遵循组织程序,自觉服从组织决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说情打招呼,旗帜鲜明反对“圈子”文化、乱评乱议、我行我素、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明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财经制度,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影响为他人承揽工程、审批项目等说情打招呼。严明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

  25、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在管党治党中重要作用。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工作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解释力度,提高制定质量,使之更加务实管用、便于执行。增强党纪党规执行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严肃查处,防止党员干部由出现违纪苗头跌入腐败深渊。

  26、推动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党员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在法定范围内履行职责、在法定程序中行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把宪法法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必修课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健全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八、严厉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7、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党的重托,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委要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各级党委和纪委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

  28、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范围、形式和处置协调机制。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明确提名考察具体办法、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领导干部基础数据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数据平台。健全防逃追逃工作协调机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29、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充分运用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更好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深化“四个着力”,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展监督。常规巡视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突出巡视重点,着力发现问题。机动灵活安排专项巡视,对问题线索较多的地方和单位优先安排,针对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深挖细查,提高巡视监督的震慑力。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做好巡视事项移交和办理工作,加强案件线索核实,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增强巡视监督实效。

  30、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猛药去疴决心不减、刮骨疗毒勇气不泄、严厉惩处尺度不松,以最坚决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措施遏制腐败增量。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腐败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系统查、查系统”,针对矛盾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综合治理,增强惩治腐败综合效果。

  31、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将廉政典型示范教育和腐败案例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学有标杆、行有底线。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分析腐败典型案例,剖析案发原因,通过深化改革有效堵塞管理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发生。

  九、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32、强化领导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制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规定,明确责任清单,强化述评考查,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党委(党组)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强化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从严统筹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党委(党组)书记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要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重点问题、重要举措,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等党委部门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职能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33、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序时进度落实相关改革举措,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等各项改革。针对世情国情党情不断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课题,研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探索实践,对基层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完善、加以推广。

  34、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结合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下级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上级党组织以会议形式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考核述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结合本职工作,向同级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专项报告、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对各地区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35、严格考核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党委(党组)书记、专职副书记的考核,主要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对班子其他成员的考核,加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比重。对管党治党重视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的要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或接连发生重大腐败案件、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刚性的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解读见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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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燕志华、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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