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新征程】娄勤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向前 为建设新江苏提供坚强保证

24.01.2018  18:31

  

  1月23日上午,省委书记娄勤俭在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向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省政协主席蒋定之,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黄莉新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主持会议。

  娄勤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砥砺奋进的政治品格,是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宣言书,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动员令。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伟大事业、最终实现伟大梦想根本保证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关于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经验的精辟总结,深刻领会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科学判断,深刻领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整行装再出发的重大部署,坚决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坚不可摧的意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好一些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解决好一些党员干部信仰缺失、作风不正、纪律松弛的问题,推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真正落到实处;要强化政治担当,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好建设强,把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保证;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和发扬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六个统一"的宝贵经验,乘势而上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娄勤俭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过去一年全省各级党组织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工作主线,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作风建设持续深化,纪律约束更加严格,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问题同时存在,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党员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暴露出在管党治党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守严守纪律、清正廉洁这条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向前,努力交出一份让党中央放心、群众满意的全面从严治党"江苏答卷"。

  娄勤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保证。

  娄勤俭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锲而不舍改进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切实维护党章权威,抓好纪律执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党员干部在严守规矩的前提下奋发干事创业。要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源头防治,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着力健全监督体系,更好释放巡视震慑、遏制、治本功效,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能力。

  娄勤俭强调,纪检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要始终保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高度自觉,做到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本领高强、担当尽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在权力行使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而又严,为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月23日的全体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各设区市设分会场。在宁省委常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法院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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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