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推出“七大行动”落实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

04.02.2017  19:09


  近期,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宿迁市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启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此,宿迁市于1月26日出台《宿迁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2017年行动计划》,推出“七大行动”,尝试建立一条更加便捷的网络创业通道、打造一批网络市场主体发展典范、建立一套新型网络监管模式、制定一套网络市场评价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监管服务经验,力促网络经济“放”得准、“管”有效、“服”到位,构建宿迁特色网络交易市场新生态。“七大行动”包括:
  (一)实施网络经济发展品牌化行动。启动线上线下融合工程,组织开展项目招引、创业培训、定制合作及社区e服务活动,培育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的触网上线品牌企业,2017年预计新增50个网络创业孵化中心、500个互联网产业链企业、5000个精品网店(站)。实施“一村一品一店”升级工程,扩大“触网”农村网商群体和农产品品类,形成一批农村电商集聚区,2017年预计创建“一村一品一店”标准村800个以上,“三品一标”总量突破1000件。
  (二)实施网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行动。针对网商特点和集群登记需求,全面优化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在电商平台、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便民生活等高流量入口,搭建“互联网+电子工商”登记模块,初步形成基于公民网络身份认证、无介质数字证书和电子营业执照等,多形式、多场景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体系。培育电子商务秘书公司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引领更多网络主体自愿、快捷办理营业执照,为开辟市场、拓展业务提供便利。
  (三)实施政企合作数据融合化行动。借助京东、当当、途牛等企业客服中心,探索搭建政企协作平台,双向开放消费喜好、网购投诉、纠纷调解、监管执法等相关信息,实现网络交易数据共享,以消费喜好引领市场业态、以消费选择促进供给转型。推进交易主体信用联动评价,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网商)联盟活动,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主动承诺诚信经营;创新性开展侵权案件信息公示,出台网络市场失信行为认定和联合惩戒办法等相关制度、机制,通过“一网两库一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约束;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通过搜索引擎、浏览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等对失信主体进行全网级遏制。
  (四)实施网络经营行为可控化行动。建立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对进入电商平台的宿迁地产品牌,按照商品类目编码赋号,形成全程可控信息,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据此进行源头追溯与质量管控。以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在线监测力度,提高靶向抽查频次,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平台实施内部约束,政企协作实现精准监管。建立覆盖全网的消费争议在线处理平台,组建在线仲裁员名录库,建立在线仲裁庭系统,实时提供全国性、全网级的在线仲裁服务,依法、快捷处置消费争议。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区域协查机制,以投诉举报启动平台内全国性、全品类商品的品牌保护机制,推动消费者举报线索、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移交线索、上级交办事项件件有落实、有反馈。
  (五)实施多元参与监督社会化行动。构建以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协作为基础、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与平台合作,建立网络消费点评系统,掌握属地网店的诚信经营状况、网货社会评价情况,提高监管与服务针对性。加强行业协会监督,通过行业协会引领,先行选取具有宿迁特色的花木苗禽、板材家具等行业,制定行业团体标准和自律公约,组织网络经济发展论坛,开展调查、评估、惩戒等行业性自治活动,提升自我净化能力。实施“把支部建到互联网上”党建工程,在电商平台上开展网商党员亮照亮标、亮身份、亮承诺等活动,搭建网商党员线上交流平台,优化和推进“支部+电商”党建富民模式。
  (六)实施监管服务成果可视化行动。建立网络经济产业发展评价指数,定期开展产业发展状况分析,适时调整产业发展方向。建立电子商务园区服务发展评价指数,确保园区服务措施、保障机制、政策落实等有效执行。建立网络市场秩序状况评价指数,科学评价网络交易规则、商标广告、集中促销、竞争环境。建立网络消费满意度测评指数,确定网络监管重点,提升网络消费争议处置效率。通过开展综合指数系统评价,初步建立“互联网+市场监管”“互联网+社会治理”“互联网+公共服务”三个维度的网络市场评价体系。
  (七)实施网络监管服务保障化行动。科学运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保障网货宿迁品牌宣传推广。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加快骨干网络、无线通信设施、通信基站、物流中心、快递物流园区等设施建设,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压减物流成本。加强互联网人才引进,为网络经济发展、示范区创建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