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规模

26.02.2015  09:37

  日前,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规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教育卫生资源布局,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规模原地扩张,引导老城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向郊区和新区迁移。《意见》所指老城范围一般是指明城墙以内的范围,涉及玄武、秦淮、鼓楼3区。


  学校:每1万至1.5万人口配置1所幼儿园,严控老城范围内新建、扩建中小学


  《意见》对3个老城区内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规模分别提出指导意见。


  医院:老城范围停止立项新建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二级及以上医院不得原地扩建


  《意见》也明确要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推动老城范围内优质医疗资源向新区(老五县)、建邺、仙林以及医疗资源薄弱区(原下关、栖霞、雨花台)转移。


  《意见》对严控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都做了严格限制,并且明确提出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问责:违规新建、扩建学校或擅自扩建公立医院,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意见》明确,南京市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规模的原则是规划引领、规模适度、均衡发展。在老城范围内,要控制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学校择校比例只减不增;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只减不增。


  《意见》还指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