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公检法电话被收监执行 睢宁一社矫人员追悔莫及

28.09.2016  16:13

 

张浩/漫画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电信诈骗的报道层出不穷。为提高公众的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有媒体专门总结和发布了“六个一律”的“防骗指南”,其中一条是“只要一谈到是公检法、税务或领导干部的,一律挂掉。”为防止上当受骗,“一律挂掉”本无可厚非,但该接而不接可能会引发的法律后果您真的清楚吗?不久前,江苏省睢宁县就有这么一位,因为连续挂掉来自检察院和司法局的电话,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如今已追悔莫及。

  今年5月5日,李某因犯盗窃罪,经睢宁县检察院起诉,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缓刑考验期自5月24日起至2017年5月23日止。

  判决宣告后,李某于6月2日到睢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报到,并于6月3日到睢宁县凌城镇司法所报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李某在向社区矫正部门报到后,应该按时参加学习和思想汇报,并参加社区矫正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然而,在向司法所报到后,李某就玩起了失踪。睢宁县检察院和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多次给他打电话,他都拒绝接听,并且擅自外出,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监管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睢宁县检察院依法书面建议睢宁县司法局提请原判法院对李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睢宁县司法局及时采纳了该建议,于7月27日向睢宁县法院提出申请。

  近日,睢宁县法院依法作出撤销李某缓刑的裁定,将其收监执行。李某这才意识到拒接公检法电话和擅自脱管的严重性,悔不当初。(唐颖 王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