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两年排查养老院6万处隐患 建黑名单制度

11.06.2019  13:54

  省民政厅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等六大任务的实施,力争让养老机构中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安享幸福晚年。

  两年来排查安全隐患6万处

  国家六部委2017年3月联合启动为期4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两年来,我省对2500多家养老机构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6万多处,依法取缔、关停、撤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270多家,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今年各地将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28项指标中涉及重大风险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过堂。各地对不合格养老机构按照“一地一策”“一院一案”要求,联合采取专门整治措施,确保9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养老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取缔、关停、撤并。

  “防风险”是今年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将与养老服务领域“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一并进行,并纳入日常监管,夯实风险防范“防火墙”。省民政厅3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下半年起进入滚动式、常态化风险排查阶段,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和省、市、县三级风险排查工作机制。

  一旦发现有“保健”产品虚假宣传和推销活动、以养老服务“会员卡”“预付费”“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床位)”等名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相关部门将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对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打造农村敬老院升级版

  今年,全省2500多家养老机构都要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开展自查,整改不达标内容。相关部门和第三方组织将抽查评估验收,公布达标机构。年底前,全省80%以上养老机构都要符合国家标准。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也将正式实施,102条标准关照养老的每一个细节,为规范养老行业服务提供“标尺”,我省首批星级养老机构也将挂牌。

  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将由机构自愿提出申请,按照综合服务能力从低到高划为一星到五星这5个等级。等级标志由五角星图案构成,等级越高,表明养老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越强。新指标对经营者提出更高要求,比如五星级养老院入住率须在50%以上。此外,对养老院的环境评价从交通便捷度、周边服务设施、无障碍设计、室内温度等7个方面提出要求;设施设备评价包括居室、卫生间及洗浴、就餐、心理咨询空间等13个方面;服务评价从出入院、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居家上门服务等13个方面提出要求。省内还将配套建立星级养老机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等级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全省1100多家农村敬老院将打造“升级版”,支持敬老院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加大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资金投入倾斜力度,补齐农村养老机构短板。通过3年努力,将所有敬老院改造提升为既能优先满足特困人员照护需求,又能为辖区社会老人提供多元养老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

  “今年起,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只要备案即可营业。前置门槛取消,事中事后的监管就得跟上。”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陆敏介绍,我省探索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新路径,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20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加强综合监管,共同推动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

  省级层面将出台《江苏省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将相关优惠政策与备案、基本规范达标、强制性标准达标挂钩。评上等级,直接跟政府补贴挂钩,等级越高,补贴越多。民政部门正在研究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各地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实行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预警和惩戒,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唐 悦)

  原标题:两年排查六万处隐患 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 养老院提质专项行动再启大幕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