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特遭侵权缘起竞价排名

26.03.2015  16:27

  中国江苏网3月26日讯 (通讯员徐 琰吴晓蕾)日前,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竞价排名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制造销售自行车的公司,已成为世界知名自行车品牌。2014年5月,捷安特公司发现在360搜索引擎上输入中文“捷安特(中国)公司”关键词后,发现搜索结果头条指向博能环保公司主页,链接标题使用“捷安特电动车品牌——不如(旭派)专业!权威认证!”、“旭派比捷安特更专业!”字样。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一怒之下,将360搜索服务的提供者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链接指向的博能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博能环保公司擅自将捷安特企业名称作为其官网的搜索关键词,使其在推广链接中居于搜索结果的第一项,并在链接中通过对比方式,恶意攫取了捷安特公司的商业推广及参加竞争的机会,侵害了捷安特公司的利益。北京奇虎公司作为360搜索平台的提供者,在竞价排名推广服务中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及时屏蔽了涉案关键词的被告网站链接,其行为不具有明知或应知博能环保公司侵权而仍为其提供关键词竞价排名服务的情形。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博能公司同意支付捷安特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10万元。

  [法官点评]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北京奇虎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本身不提供存储、控制、编辑或修改被链接的第三方网页上存储、编辑、显示的信息内容,但其应加强对与具有极高知名度的商标(如驰名商标)存在冲突的关键词的审查,以更好地肃清我国网络环境,促进网络产业健康蓬勃发展。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