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公正,法律是她唯一的准绳

20.01.2016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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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政委沈霞

  

  沉重的办案压力下如何严格依法办事、面对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无理取闹者怎么办、一线战友执法受委屈甚至受伤如何维权?……这些难题,每一个都不好处理,但从警24年的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政委沈霞却总能一一化解。她的心中只有一根准绳:法律。从一线办案民警到市局法制处处长、宣传处处长再到分局政委,岗位在变化,可她说自己永远都是一名法律人。

  1992年沈霞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进入常州市公安局,当时公安机关科班出身学法律的凤毛麟角,她却坚信警方需要学法懂法的人。现实并不乐观,最初从事案件预审,她审理惯盗汪强(化名)时发现,涉案赃物包括面值1万元的记名有价证券、设有密码的1万元银行存单和部分现金。当时案值达2万元的案子算是“大要案”了,但设有密码的存单对汪强如同废纸一张,当时新发布的司法解释也明确“记名有价证券没有兑现、没有造成失主损失的,只作为犯罪的情节,不能认定盗窃的数额”,这样一来盗窃金额仅200多元,因此沈霞建议刑拘释放作治安处罚。但她上报时,分管局长要求按办案民警意见重新修改,向检察院报捕。她却坚持认为每一条证据都涉及法律尊严,自己是学法的人,不能枉法纵错,她一条一条和局长论理:“法律最大,法就是最高戒律,只能遵守,不可冒犯。”最终汪某被治安处罚。

  那时起沈霞意识到,凭个人力量严把审查关远远不够,还要让更多的执法人懂法、守法。2006年到市局法制处工作后,她基于一线办案经验,在常州首创全省执法满意度调查;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办案意识,狠抓现场勘查、现场调查、笔录制作、录音录像、物证收集等重点环节规范取证;借助物联网技术,在办案区安装传感器,实现办案流程管控全覆盖,建成全省最早的集中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务管理中心。这些做法有力提升了警方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评价说:“沈霞以一个专业法律人的独特视角,用从严从实的态度,提升的不仅是法制民警的地位,还有全局干部对法制的敬畏之心。

  值得一提的是,沈霞用两年时间策划并起草了112个全局执法规范化文件,用一条条制度“红线”绑住多年习惯于粗放式执法的民警。她还建言市公安局建立派出所专职法制员队伍,专司全方位监督和指导接处警、执法办案、涉案物品等执法环节。2015年,常州全市公安法制员审核案件2280起,提出意见2356条,问题整改率100%,执法办案实现了“零错案、零复议、零上诉”。这一做法被纳入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纲要并在全国推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顾汉萍评价道:“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常州警方这一做法,是公安法制工作的一种创新,有利于全方位、全过程加强执法管理,全面推进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公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建设。

  2015年,央视播出的专题报道《谈家的战争》引起全国关注,这是首例因家产纠纷被判实刑的案例,也是沈霞作为法律人、执法者,在践行依法治国、促进全民守法方面的一次实践。

  常州居民谈家七姊妹因争夺老父亲逝世后留下的房产发生了诉争,历经区、市、省三级法院的判决与裁定,最终房子判归老四,但其他六姊妹不顾司法判决,合伙强行撬锁霸占房屋,轮流居住。属地派出所民警多次处警,并依法依据劝告无效,6人还以跳楼相威胁,造成恶劣影响。沈霞闻讯后,对处警民警在执行程序、定性处理及调查取证方面,一一提出具体而严格的规范要求,最终力促对谈家六姊妹以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侦查,后全部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此案成为这类案件的典型样本。

  沈霞并不是只会“为难”自己人。作为省公安厅特聘的执法勤务类高级教官,她不仅结合办案实际运用案例教学,而且也通过行动实实在在为战友维权。2014年11月,有人在常州天宁区一KTV内酒后滋事,民警赶到现场处置,谢某等5人竟持酒瓶暴力抗拒,谢某将民警右耳咬伤致部分耳廓缺损,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非法妨害公务案,不仅要追究责任,还得为民警索赔。”沈霞力排众议启动刑事追责和民事索赔,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去年3月,法院在侵害人赔付受害民警11.5万元费用到位后,依法分别判处谢某等5人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从事公安法制工作20多年,沈霞参与审查并督促整改各类执法问题3860个,使检察机关增捕增诉同比减少57.5%,创下了绝对不起诉连续37个月为零的纪录。

  本报记者 陈月飞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