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盘炒房号要扣“信用分”

03.03.2015  11:48

  南京拟对开发商实行信用管理

  新华报业网讯 “获省级奖项加8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扣7-9分”“挪用商品房预售款,造成工程烂尾,无法交付的扣除20分”……记者近日获悉,南京拟对开发商实行信用管理,以分数评定开发商信用级别,该市住建委已拟定相关信用考核办法,目前正征求相关单位意见,3月有望正式实施。

  这一信用管理体系将监控所有在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先核定各企业信用基础分,再根据“不良信息减分指标库”,将不良信用减分项分为A、B、C、D四个等级。记者注意到,现实中购房人反映较为强烈的虚假造势、炒卖房号、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行为,被认定为C等级,开发商因此将被扣除7-9分;房地产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等属于特别严重失信行为,认定为D等级,将扣除20分。

  信用等级优良企业将获激励,如办理开发资质核准、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及销售、物业管理、公积金贷款等手续时,予以积极的政策支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公众予以优先推荐;在优秀企业、优秀楼盘的评选以及绿色建筑的评级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信用等级差的纳入重点监控,信用不良者面临的最严重惩戒是房地产开发资质降级或资质被注销。 (汪晓霞)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