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印发 相关配套政策及细则将跟进

15.09.2015  09:41

  “到2020年,我国将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新一轮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终于揭开面纱,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 

  9月14日,《指导意见》政策吹风会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等部门领导通报相关情况。 

  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指导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总体部署,实际上也描绘出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的要点框架,可以概括为“123456”。 

  “1”就是高举“一面旗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2”就是坚持“两个不动摇”,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 

  “3”就是贯彻“三个有利于”标准,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4”就是推进“四项建设”,着力推进带有长期性、全局性和根本性意义的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建设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5”就是坚持“五项原则”,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6”就是抓好“六项重点任务”,分类推进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张喜武表示,这次国有企业改革,有四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坚持改革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改什么问题。二是更加注重改革的规范性。先定规则再改革,于法有据搞改革。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强化改革政策之间、措施之间、工作之间的衔接配合、协同发力。四是更加注重改革的公开性。坚持阳光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让改革的红利成为个别人的私利。 

  打造独立市场主体 

  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指导意见》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张喜武表示,《指导意见》通篇都体现了这一改革取向,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二是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支持企业依法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三是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构建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系。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方向和重点。《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在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的部分,张喜武表示:当前尤其要在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三量调整”上做文章。 

  其中,做好增量,就是要创新发展一批国企,优化国资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优先支持,加快培育,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要求的不再新投、增投国有资本。 

  盘活存量,就是要重组整合一批国有企业,通过加大国企重组力度,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主动减量,就是要清理退出一批国有企业,对“僵尸”企业、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要加大处置力度,依法合法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 

  同时,张喜武还强调:“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地接受监督,绝不能让国企改革的红利变成个别人的私利。” 

  许宏才表示:对于《指导意见》中关于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安排,这将改变以往国有资产监管机制直接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的模式,而改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授权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真正形成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界面”和“隔离带”。 

  不让改革红利成为个人私利 

  国有资产流失是历次国有资产改革的重点问题,对此张喜武表示,“这次国企改革更加注重公开性,坚持阳光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让改革的红利成为个别人的私利。” 

  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其他改革也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根本保障。《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集中体现为筑牢“四道防线”、健全“六个机制”,织密国有资产“安全网”。 

  第一道防线: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第二道防线: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对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第三道防线:强化专项监督,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第四道防线:强化社会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阳光国企,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健全“六个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强化监事会监督成果的运用;二是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四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五是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六是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将出细化文件

  《指导意见》发布后,后续一系列配套文件何时出台,也是业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未来,发改委将就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及试点项目。连维良表示,在能源(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铁路)、通信、资源开发、公共事业等进入门槛较高的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

  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高新技术等企业优先试点。连维良明确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其中提到,鼓励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是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二是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三是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在备受关注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许宏才在会上表示:《指导意见》发布后,还将继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将出台细化文件。值得注意的是,许宏才还表示:“2015年,国资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企业中积极推进包括直接授权试点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许宏才表示,自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建立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几年调入力度逐年加大,今后会进一步提高,体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的要求。

  另外,许宏才还表示,未来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时,国家还将实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后,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职工有一部分视同缴费形成的资金缺口,不符合社保精算平衡的原理。这种缺口不宜简单通过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的方式去解决。将部分国有资本权益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有利于解决代际公平问题和缓解未来养老金缴费的压力,也体现了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