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持剪刀抢劫取款人 在宁务工一男子获刑11年

04.08.2015  22:37

  新华报业网讯  去年7月4日下午发生在南京建邺区的持械抢劫银行取款人案曾引发公众关注,建邺法院今日公布该案最新进展:该被告人李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经人介绍,李某从外省来宁打工,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李某拿起从家中带来的几万元做起了小本生意,起初生意还比较好,在交了房租、水电费后每月还有3000多元的节余。李某一开始还是省吃俭用,然而由于生意经营不善、资金周围困难,一年后,李某竟然没钱交房租、水电费了,房主也多次上门催要房租,如此窘境让李某非常难堪。李某平时偶尔与朋友玩牌小赌一下,在生意失败无力支付房租的境况下,李某孤注一掷加大了赌博赌注,然而在多次大额赌博后,李某背上了10多万元的赌博欠款。为偿还赌博欠款,李某错上加错,竟然密谋实施更为疯狂的行动。

  2014年6月的一天23时许,李某骑车尾随被害人许某至南京某公园内,采用言语威胁的手段劫得被害人许某的挎包一只,内有现金、手机、纪念品等财物。第一次抢劫获得的财物不多,李某又开始了第二次作案。二天后,李某骑车尾随被害人金某至某公交站台,采用殴打、言语威胁等手段,抢得被害人金某拎包一只,内有现金、黑色苹果牌Iphone 5手机、眼镜一副以及钱包等财物。2014年7月的一天下午,李某又骑车至某银行ATM自助银行内,采用捂嘴、持剪刀威胁等手段,抢得被害人董某人民币8200元。警方经过缜密侦察,不久就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捉拿归案。

  庭审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无任何异议。他说都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是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心理害了自己。李某说自己父母在老家务老,身体也不太好,需要人照料,请求法庭给其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

  通讯员  建法轩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