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公示 江苏14市入围

11.12.2015  20:25

 

  2015年12月2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2015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审。全国爱卫办现对97个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公示(详见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周,其中江苏省14个城市榜上有名,在公示名单中。

   2015年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

  北京市:怀柔区、平谷区、通州区、天安门地区、燕山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潞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

  吉林省:延吉市、珲春市

  黑龙江省:伊春市

  辽宁省:大连市、鞍山市、瓦房店市

  上海市:静安区、奉贤区

  江苏省:扬州市、苏州市、无锡市、江阴市、泰州市、昆山市、常熟市、太仓市、海门市、淮安市、南通市、张家港市、仪征市、如皋市

  浙江省:杭州市、绍兴市、桐乡市、海宁市、舟山市、奉化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铜陵市

  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

  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威海市、烟台市、泰安市、淄博市、莱芜市、滨州市、莱州市、青州市、招远市、聊城市、蓬莱市、德州市、临沂市

  河南省:濮阳市、登封市、荥阳市、洛阳市、新郑市、安阳市、舞钢市

  湖北省:十堰市

  湖南省:常德市

  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中山市、肇庆市、汕头市、河源市、梅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桂林市

  重庆市:渝北区

  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泸州市、广安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安宁市、芒市

  陕西省:咸阳市、渭南市

  甘肃省:金昌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青铜峡市

  青海省:格尔木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库尔勒市、昌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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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莉娜、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