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工资后“玩失踪”宜兴一男子被判处入狱1年

25.11.2015  09:35

  两年间拖欠20多名工人工资52.54万元,被社保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又玩起了“失踪”。日前,宜兴一男子许某因拖欠工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判处罚金3万元。这也是该市首例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判处实刑的案件。

  8月11日,经过前期排查和布控,宜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属地芳桥派出所,将“失踪”数月的许某抓获。最终,许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许某也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判处罚金3万元。据了解,今年以来当地公安机关已接到社保部门移送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起,涉及金额超500万元,受害员工达300多人。

  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案件查处中队中队长何振华介绍,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了刑法。2013年1月,正式施行。这也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涉嫌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老赖”而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仅将进入“失信黑名单”,影响自己的各类高消费和经商行为,同时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交汇点记者纪树霞通讯员徐瑨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