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时目中无人拒不支付 被抓后主动还钱仍被制裁

14.02.2017  16:35

前天,11名工人在市公安局西来派出所内笑开了花,他们终于拿到了被拖欠了一年多的薪水。而原来风光无限的老板刘某,却成了犯罪嫌疑人,虽然刘某支付了恶意拖欠的员工工资,但公安机关仍将对刘某的欠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015年,南通人刘某在我市西来镇开了一家服装厂,由于经验不足、经营不善,刘某拖欠了厂里11名员工两个多月的工资。眼看2016年春节要到了,员工多次讨要,老板却称要等年后才能支付工资。然而,到了春节过后,工人们再去厂里时,却发现老板已经不见踪影,经过确认,大家发现老板全家都已经“跑路”。

 

难道大家一共7万余元的工资要打水漂?不甘心的11名工人,来到西来镇人社所举报。经调查,刘某已经举家去了北京,并且在2015年当年,还购置了一辆十多万元的汽车,并不是不具备偿还能力。在多次联系未果后,人社部门认定刘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于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受理后,立即立案侦查,并与刘某妻子取得联系,希望其劝说刘某早日回靖讲明情况,还清拖欠工资,但刘某一直不出面解决,于是公安机关将刘某列为上网追逃对象。近日刘某被抓捕归案,目前已被我市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企业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希望广大企业主在发家致富的同时不要昧了员工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