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组长骗取拆迁补偿款59万 被判刑10年6个月

19.10.2015  11:28

  3月6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宣布:因利用担任拆迁组组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截留、侵吞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侵吞公款人民币59万元,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工程项目部原部长彭守文被判处有期判刑10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利用职务之便竟多次侵吞公款 

  经查,2013年9月,彭守文担任白马镇杜巷村的拆迁工作组组长期间,吩咐“老搭档”拆迁组副组长陈可明(另案处理)以被拆迁户杜某某名义伪造了一份数额为30多万元的拆迁协议。为了取得一份合法的评估报告,彭守文悄悄付给评估公司经理王某某5万元现金。2014年春节期间,彭守文将骗取的35万余元全部私分,彭守文分得其中的13万元人民币! 

  其实,这次虚报冒领拆迁款,并非彭守文“首次为之”。经调查,早在2009年到2012年间,在任白马镇高塘村拆迁组组长期间,彭守文就多次与他人以拆迁户名义套取拆迁补偿款和职工工资款——2011年4月,以王某名义虚报冒领拆迁款1万4千元;2012年4月,虚报冒领3名职工工资款计8万9千元;2012年4月,以向某某名义虚报冒领拆迁款7万元;2012年10月,以张某名义虚报冒领拆迁款10万多元。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溧水区纪委一举查实了彭守文虚报冒领拆迁款等一系列贪污事实。 

  把纪律“放心上”  才真正让人“放心” 

  从这起案件查处的情况看,彭守文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是其思想根源之一。他总以为自己的工作得到群众和领导认可,就是多拿点也没有关系,一俊遮百丑嘛!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彭守文慢慢地把自己装进了牢笼。如果他能一直把纪律“放在心上”,对于工作成效一直突出的彭守文,人生也许是另一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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