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组长勾结同事贪污 在单位私建“小金库”

13.05.2016  17:36

  叶某今年50岁,曾任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某社区党委书记,也是当地拆迁项目谈判组的组长。他不仅利用职务的便利,虚增拆迁房屋面积,伙同他人一起贪污了41.8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他们还在单位建起一个小金库,私吞了65万多元。昨天上午,因涉嫌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叶某在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受审。

  根据检方的指控,2006年到2008年,叶某担任拆迁组组长。从前期的拆迁测量,到之后的拆迁谈判和签订协议,他都参与其中。2006年8月,拆迁工作正如火如荼展开。叶某说,因为当时很热,他就跟同事商量,要给大家“”点加班费。正巧,当时同事戴某的房子也在拆迁范围内。于是,他们就商量在戴某这一户做点手脚。因为当时叶某只是社区的二把手,他还特意征得了领导同意。搞加班费的事,就这样被提上了日程。

  没过几天,他们就在戴某家的拆迁调查表上虚画了一点面积。纸上轻轻一画,参与的人都分到5000元“加班费”。这让叶某等人尝到了甜头。于是,他们手中多画的面积越来越大,贪污的拆迁款也就越来越多。

  现代快报记者在检方的起诉书中看到,通过这种在拆迁调查表上虚增面积的方式,叶某等人共贪污了40多万元。其中,叶某拿了6.9万元。

  除了贪污,叶某还被指控职务侵占罪。这些职务侵占的钱,很多都来自社区私设的小金库。

  2007年,雨花经济开发区大规模拆迁。叶某所在的社区也在大规模征收农民土地。在补偿土地费和青苗费时,叶某跟社区几个同事冒用了一些农户的名字。一些没有主人的土地,也被他们以村民的名义上报了。这样一来,每年开发区拨下来的钱就变多了。他们把多出的钱放进小金库。但凡单位需要拿钱招待、走关系,或者春节时给领导发红包,他们都会从小金库里拿钱出来。有时候,小金库里的钱比较充裕,他们甚至直接拿出几十万,几个人平分。

  现代快报记者从叶某的起诉书中看到,2008年到2015年期间,叶某跟其他两个同事,先后8次从小金库拿出65万多元。叶某从中分得29万元。除此之外,叶某贪污了防汛专用资金2.5万元,占用了社区财物6万元。

  庭审中,检方指控叶某涉嫌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建议在4到8年间量刑。叶某在庭上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直言后悔,但也表示自己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

  昨天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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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