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捅死两名拆迁人员 苏州范木根被认定防卫过当获刑8年

08.05.2015  15:39

  新华报业网讯 苏州虎丘区一村民家中,房主范木根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他与妻儿三人受伤,两名拆迁人员被范持刀刺死。苏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今天一审判决结果:范木根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于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是,2013年12月3日10时许,陆某等人受柳某指派到范木根的待拆迁房屋处,纠缠范木根商谈动迁事宜。但就在范木根夫妇想要离开现场时,遭到陆某和随后赶到的柳某、胡其、吴某等人的拉扯阻拦,在柳某率先打了范木根一记耳光后,范木根拔出藏于腰间的尖刀,陆某、胡某、吴某则拿出事先准备的金属伸缩棍追打范木根,范木根退让间持刀捅刺胡某胸部一刀,随后柳某持手提包击打范木根头部,落地时不慎滑落路边水塘,范木根即持刀跟下水塘,往柳某右腰部、腹部各捅刺一刀,致胡某、柳某死亡。在冲突中,范木根妻子顾某右手手管骨折,范木根头部及其子范某左眼外侧均被打致轻微伤,法院认为,柳某等人在动员拆迁过程中,采用骚扰、恐吓、殴打等非法手段,侵犯了范木根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范木根在与家人遭受柳某一方多人持金属伸缩棍殴打,面对具有现实紧迫性的不法侵害时,具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柳某一方的不法侵害行为尚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程度,范木根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属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范木根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范木根有期徒刑8年;同时判决被告人范木根赔偿被害人柳某、胡某近亲属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本案共进行了三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期间,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被告人、被害人的部分亲属,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全程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