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担当谱写美丽篇章 常州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纪实

23.02.2023  10:01

  2023年2月3日,由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立案办理的全国首例非法放生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陈某龙等15人非法放生外来物种对长荡湖水生态系统造成严重侵害,承担渔业资源损失费156万元,并承担5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惩罚性赔偿,用于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该案是常州市检察机关在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中又一生动实践。自2020年1月以来,常州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坚定不移抓好常州市辖区范围内长江流域的保护,全市共办理涉长江非法捕捞、环境污染案件136件291人,办理涉长江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533件,切实以能动履职推动绿色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依法打击奏响“生机勃发”和谐旋律

  长江在江苏境内蜿蜒432公里,岸线总长约1169公里,是全国拥有长江岸线最长的省份。常州位于长江下游,长江三角洲中心地带,修复长江生态环境至关重要。早在2019年1月,常州市检察机关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办案组,在严厉打击各类涉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污染环境等案件的同时,负责开展长江大保护教育宣传及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工作。

  常州的长江岸线全部位于常州高新区境内,如何集检察之能、法治之力,全力以赴科学开展长江大保护成为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新北区检察院建立了“源头+终端”双重保障机制,除了源头打击,还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对终端进行治理,确保辖区内“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2020年7月,新北区检察院在摸排中发现钟楼辖区某冷冻食品批发部在网店销售“长江白鱼”,遂将该线索移送至钟楼区检察院。经过深入摸排,钟楼区检察院最终查明其线下店铺名称、地址及非法捕捞渔获物制品外包装证据,随后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强化监管,该案成功办理成为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双赢、多赢、共赢的范本,并入选江苏省“长江禁渔工作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新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案件中,针对非法捕捞犯罪对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造成的损害评估这一核心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成功获判,该院随后与区农业农村局会签出台《关于加强长江渔业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建立了常态化协作机制,并推动将包括该案在内的6.25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了5万尾鱼苗放流长江。同时,以此案为契机,与区农业农村局会签出台《关于加强长江渔业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明确在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损害赔偿金管理、长江鱼类种苗增殖放流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为切实增强长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供了生动常州检察范例。

  积极履职绘就“清清如许”生态画卷

  水是生命之源,滋润万物,哺育生命。最高检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工作开展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制定了“三式工作法”,通过“清单式”调研、“拉网式”排查、“沉浸式”体验,全面推进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工作走深走实。

  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围绕城市长江水系支流水环境质量开展了立体化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水质提升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0余份,办理非法排污民事公益诉讼6件,推动清理水域垃圾1500吨,促成环境损害赔偿791万余元。经开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某公司于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间非法购买属于危险废物的废蚀刻液进行炼铜,将超标生产废水直排大运河,经评估,造成环境损害费、危险废物鉴定评估费共计85万元。在铁证面前,企业负责人主动认罪认罚,并于起诉前就所有费用赔偿到位,该案例获评全省十大典型案例。最新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戚大桥省考断面水质已连升两档,达到Ⅲ类水标准,常州检察机关正用履职尽责为不断提升长江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着检察探索与实践。

  2020年11月,新北区检察院针对调研排查中发现部分码头存在的船舶污染物转运车辆配备不规范、生活垃圾计重工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长江水源地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开展了公益调查,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职能部门形成水源地多元长效治理机制。

  多元共治书写“美美与共”精彩华章

  长江之美,美在景色,亦美在文化。为保证水清、景美、民乐,2022年3月,常州市检察院会同常州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江保护普法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协作机制5项、打造联动平台5个、出台相关制度3类19项,发挥普法功能、融合执法力量、提高司法效能,多方携手、全面协调,共同增强长江保护与治理的法治保障,将“”字的一点、一横、一撇、一捺书写在长江流域的各个角落。

  2022年6月2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常州市检察院还携手民革常州市委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检察”协同监督机制,主动融入“长江大保护258党建联盟”常态化开展专项活动,聚力扩大“长江大保护”文化影响力,并通过检察官走进电台直播、制作禁捕动漫普法视频、印发长江大保护宣传册等方式,对长江大保护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在全市特别是沿江乡镇居民中全面营造“自觉遵守十年禁捕规定 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的文化氛围。

  延续历史文脉,传承长江记忆,打造水城一体的和谐画面,对于保护长江水资源、做好长江大保护有重要价值。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主动融入长江水系支流“沿岸文化带”建设,在推进开展沿岸文物保护专项行动中,促就沿岸历史与文化的传承,针对沿岸包括5000多年前良渚文明的源头——青城墩遗址及冯仲云故居、明代古桥万安桥、工业遗产戚机厂等在内的120余处文物进行全面“体检”,并就发现的标识碑不规范、文物破损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保护。在保护的同时,检察机关还提出了让文物“开口”、让历史“说话”的建议,通过专属二维码让市民游客轻松了解它们精彩的“前世今生”,这一建议被迅速落实并推广至全市,该案也入选全省“让古运河重生”事例。检察机关正通过检察履职监督赋予古文物新的生机,为进一步打响“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建设贡献精彩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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