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担保签名两次笔迹鉴定 借款能否成功追讨?

18.10.2016  11:47

我亲眼看见你在借条上签的字。”“这肯定不是我的字迹。”一张两年前的借条让借款人和担保人各执一词,两次笔迹鉴定,结果却不一样,愈发让这场借还之争扑朔迷离。近日,市法院审理了这起为他人借款作担保而引发的案件。

 

老板无力发工资签字为员工借钱担保

 

两年前的腊月,恽某所在公司因资金问题发不出工资,急需用钱的恽某想到向肖某借钱周转。为保险起见,肖某提出让恽某找人签字担保。恽某遂找到了所在公司的老板朱某,在了解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的计算方式及违约责任后,朱某在借条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为恽某作担保。

 

就这样,肖某借款20万元给恽某,扣除利息后,恽某实际到手的借款为16万元。借钱后,恽某又与朱某签订了一份反担保协议,用其经办的一个项目作反担保。双方约定,待朱某企业的一个项目签订后,朱某就给钱让恽某还清借款。

 

然而,过了一段时间,朱某企业的项目迟迟没有落实,谁偿还这20万元和每个月生成的巨额利息也引发了双方的争议。肖某找到恽某,恽某认为应找老板朱某,但朱某又认为与肖某发生借款关系的是恽某,自己不应该还这笔钱。无奈之下,肖某又找到了恽某的妻子叶某,叶某则称自己完全不知道有这笔借款。

 

无奈之下,肖某只得将三人告上了法庭。

 

申请笔迹鉴定 两次结果完全不同

 

按理说,借条上借款人和担保人都写得清清楚楚,然而庭审中,朱某却否认自己曾在借条上作为担保人签了名。无奈,肖某只能申请做笔迹鉴定。第一次笔迹鉴定后,结果显示,借条上担保人的字迹与朱某现在的签名笔迹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第一次鉴定过程中,我们通过高倍显微镜对朱某的签名进行观察,通过判断书写是否正常以及书写速度、过程等,发现这两份签名不是出自同一个人。”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的工作人员介绍。

 

他自己写的字,我们都在场,肯定是他故意伪造笔迹。”听到鉴定结果后,肖某提出了这样的质疑,并申请以朱某借款同期在工商登记机关的三份签名文件作为样本材料进行补充鉴定。法院依法调取了这三份文件,经过鉴定机关补充鉴定,结果显示这三份朱某的签名和借条上担保人朱某的签名笔迹一致。

 

负责鉴定的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种情况一种可能是朱某故意更改了写字方法,还有可能是两年中朱某的书写习惯发生了变化。

 

替人担保需担责 法院判处其连带清偿

 

新的鉴定结果出来后,肖某又提供了账户交易明细、手机截图打印件等证据,最终,法官判决恽某和叶某于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归还肖某的20万元借款及利息,同时朱某对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须一同还款。

 

朋友亲戚借钱找人作担保经常发生,很多人以为给人作担保就是签个名的事情,朋友之间帮个忙而已,也有的碍于面子不好拒绝,但往往有时候一不小心就会给自己招来官司。法官提醒市民,担保签名要量力而行,既不能讲义气强出头,也不能不把担保当回事,签了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