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通报烟花爆竹抽查:47.7%产品不合格

23.01.2017  03:12

  2016年12月2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治安大队会同工商局、安监局、烟花办等单位在赣榆区金山镇八条路矿区集中销毁一批价值20万元的非法烟花爆竹,整个销毁工作圆满结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2016年,质检总局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共抽查了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6个省(区)300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43家企业生产的14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7.7%,抽查批次合格率为52.3%。

  从企业规模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2.7%、37.3%、50.0%,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71.1%、61.6%、40.7%。从历年抽查批次合格率看,2013年至2016年分别为79.2%、79%、85.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