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生住房抵押养老保险“首单” 房子抵押月获五千养老金

24.08.2017  09:22

  新华报业网讯  23日,在省保监会和南京市金融办见证下,幸福人寿江苏分公司向南京雨花台区居民汤家金发放了我省第一份住房反向抵押保险保单。汤家金将其在雨花台区能仁里50多平方米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5000多元养老金。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将反向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业务。”南京市金融办主任刘永彪介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

  据介绍,目前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已在广州、武汉、上海、北京试点。率先开展该业务的幸福人寿公司介绍,他们已办理住房抵押养老164单,大幅增加了老人可支配收入,拓宽了养老保障金来源。一些老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家具全部换成新的,每年出国旅游一趟,消费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生活质量大为改善。

  南京已是全国第四个进入老龄化的城市。据南京市民政局介绍,2016年末,南京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34.3万,实际老龄化率达24%。预计到2020年,南京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160万人,预期寿命超过83岁。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为老年人老有所养、颐养天年开辟了“源头活水”。汤家金用“枯木逢春”“救命稻草”比喻这项业务给老年人带来的福利。老人今年75岁,每月的养老金3000多元,将房子反向抵押后,每月增加了5000多元的“进项”,汤家金准备雇个保姆照顾自己,每年也准备出国旅游一趟。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最大的阻力来自于观念上的障碍,一些老人觉得将房子抵押获取养老金是“寅吃卯粮”,加上一些非法机构打着“以房养老”的幌子,行非法集资、诈骗老人之实,让许多老人很是担心。对此南京市金融办副主任王伟解释说,通过保险公司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实际上是把不动产“活化”为养老金了,对部分子女经济条件不佳的家庭,以及空巢、失独、独居老人很适用。保险公司房产处置不但要考虑房产未来增值因素,还要承担房产下跌而养老金不变的风险,老人还可随时退保、索回房子。省保监局则对试点业务进行全流程风险分析和控制,处理投诉、接访、退保、申诉,为参保老人权益“保驾护航”。

  (顾巍钟)

原标题:我省产生住房抵押养老保险“首单” 房子抵押月获五千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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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