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连云港赣榆区推行“痕迹化”监管模式

09.07.2016  09:35

  本报讯  “想不到我这小餐馆还有户型布局文字图片档案!”6月26日,当听说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要为自己的面店建档案时,孙女士惊讶地表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告诉孙女士:“我们正在开展餐饮监管一户一档工作,会把店铺改造升级后的后厨图片和每次对店铺的检查情况都记录在档案里,像您今天没戴工作帽、没穿工作服,我们就会在检查记录上写明情况,要扣分的。

  为确保监管工作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有记录、数据,实现监管服务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据可查、奖罚分明有据可依,连云港市赣榆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今年以来积极推行“痕迹化”监管模式,不断破解新形势下变化多样的监管难题,助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赣榆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使检查抽查不流于形式,制定了《“痕迹化”执法监管工作规程》,要求执法人员每次执法都要有针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处理事项的结果、笔录有签字。同时,积极运用录音录像、照相、电子邮件、微信、QQ、网站信息、手机短信等形式留存履职痕迹,并对痕迹进行科学分类,实行档案化管理。对投诉举报,赣榆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接、听、转、办、回、结”全方位直线型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机制。对已经调解或依法查处的案件,必须留存执法人员和消费者双方的签字痕迹,使执法和消费调解结果有据可查,规范了执法行为。对所有办理的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并将案件从立案、调查、初审到审理、告知、处罚、执行,全部在案件办理流转系统上办理登记。规范处置程序,建立管理台账,实行统一保管。

  为了使“痕迹化”执法管理有效到位,严格“痕迹化”管理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赣榆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汇总、每季一调度、半年一评比”的督导考核模式。考核重点是各监督检查、抽查、案件留痕的照片、文字、表格等档案资料,领导小组每月末对分管的基层分局进行网格“痕迹化”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对监管痕迹不到位、违反程序留痕迹、闭门“”痕迹的行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王忠安)


                                        (中国医药报,2016年7月4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