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江苏监狱亲情视频实现“家门口探监”

10.07.2017  21:02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本报记者 施为飞

  儿子:“爸爸,我和妈妈都想你啊!今年高考,我分数超过本一录取线28分(江苏),填报志愿想请您拿个主张。

  妻子:“你在监狱安心改造吧,家里一切都好,我和儿子一起等你早点出来!

  男服刑人员:“好的,老婆,我一定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团聚!

  这一喜极而泣、互诉衷肠的对话,其实是6月27日,宿迁籍服刑人员卢某在浦口监狱远程亲情视频会见中心与老家的妻儿进行远程会见的感人场景。

  据悉,2017年江苏高考成绩揭晓后,卢某儿子考出361分的好成绩,在儿子人生选择的紧要关头,其妻希望能与在浦口监狱服刑的丈夫卢某商讨填报志愿和专业事宜,很快得到批准,浦口监狱狱政科最终确定会见时间,让其全家“团圆”,分享难得的亲情。

  “开通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是省司法厅推出的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便民利民举措之一。该系统的使用一方面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之间搭建桥梁,增进了监狱和地方的沟通协作;另一方面使服刑人员在狱内与其亲属实现异地会见,有效降低了服刑人员亲属的会见成本,消除奔波之苦,也有利于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改造信心,减少监狱和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介绍。

  今年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单位协同配合,精准服务,视频会见量逐月上升。截至目前,已提交预约会见申请418次,成功会见358次,会见服刑人员及亲属1100多人次,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树立形象的“窗口”,服务群众的“平台”。

  远程探视 “千里亲情一线牵

  凝望视频里满脸皱纹、眼眶噙满泪水的七旬老母亲,服刑人员汪某泪流满面,悔恨不已。

  汪某家住常州市天宁区,因犯受贿罪被判入狱,自此家庭失去经济上的“顶梁柱”。因家境贫困,家属就一直没来监狱看望汪某。

  在得知监狱把会见室“搬到”当地司法局后,汪某家属立即到天宁区司法局提交了远程会见预约申请。天宁区司法局经过审查,主动与龙潭监狱沟通协调,预约在5月9日下午视频会见,让这一家四口实现了“面对面”团聚。

  “以往,亲属探视服刑人员,需要赶到监所。自从有了远程帮教会见视频系统,节省了服刑人员家属长途奔波探视的成本,减轻了家庭负担。” 常州市司法局长张加林告诉记者,以视频系统形式把会见室从监所“搬到”当地司法局,实现“千里亲情一线牵”,激发了服刑人员努力改造,早日走出“高墙”的信心和决心。

  轻点鼠标 让亲属“探监”少跑腿

  “探监路不远,视频助团圆,轻点小鼠标,帮教心里暖。”这是丹阳市云阳街道居民王女士视频会见后的一句顺口溜。

  “你在里面要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出来,我和妞妞等你回来!”前不久,在丹阳市司法局远程亲情视频会见室内,王阿姨领着外孙女见到了正在南京女子监狱服刑的女儿柏莉(化名),流下激动的泪水。

  而这一温情对话,得益于丹阳市司法局为监狱服刑人员和其家人成功进行远程帮教会见的场景。

  “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避免了经济困难、年老体弱等家庭会见难的问题,节省了他们往返会见的人力、财力成本,在服刑人员与亲属之间架起了一座心灵沟通桥梁。”镇江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张建福说。近年来,各地各监狱落实会见场所规范管理要求,营造温馨、舒适、文明、有序的会见环境。坚持依法依规优化会见流程,实现了远程视频帮教会见,近在咫尺。

  目前,在全省监狱和县级司法局部署安装会见终端(专用会见场所)129个,在912个基层司法所安装设立了会见预约终端,实现了全省所有县(市、区)司法局与监所全覆盖全联通。

  创新举措 赢得群众点赞

  前不久,尹某妻子因家中琐事爆发“婆媳大战”,本来就不和睦的婆媳关系一下子降到冰点。尹妻多次写信控诉尹母“不是”,要求离婚,尹某接到来信无心改造,茶饭不思,一度厌世。

  浦口监狱狱政科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在徐州泉山区司法局挂职民警董旭沟通,并安排女警中心民警通过视频摆事实、讲道理,要求尹妻尊敬长辈,孝敬婆婆。

  “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突破了时间、空间限制,避免了因生病、行动不便等无法会见,可以使服刑人员及时感受到家庭关爱、亲情温暖、社会关心,有利于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浦口监狱副监狱长张红军认为。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拓展联合帮教渠道,省司法厅出台《江苏省监狱服刑人员远程帮教会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管理制度》等措施。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单位将远程帮教视频会见服务列为年度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转型增效的重点工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地籍服刑人员在全省监狱分布情况,发挥“互帮共建”纽带作用,与监狱单位协同开展需求人群摸排。结合“进企入户大走访”等活动,走访偏远地区和家庭困难服刑人员家属,面对面做好会见需求引导,确保目标人群服务全覆盖。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7年7月10日,第A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