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层层落实、综合治理,推动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

28.10.2014  17:49
 

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必须下功夫狠抓。近年来,全国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在工程质量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下了很大功夫,但仍有不少问题亟须解决,建筑市场仍存在着混乱现象,部分建筑质量确实还存在着低下的问题,建筑物垮塌现象时有发生。2014年9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内容是部署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此,江苏省全面启动组织及实施了一系列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让执行力度难“打折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要求,江苏省出台了《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苏建建管 2014 500号),对江苏的工作内容和进度作了安排。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以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该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政策法规处、招标投标办、质量监督总站、安全监督站、信息中心、档案办、稽查办和宣传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该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治理范围包括全省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商品房、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主要针对如下内容进行治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总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备案,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建筑材料是否进行检验,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无资质承接工程、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是否弄虚作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培训是否落实到位等。

治理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二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三是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四是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五是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六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今后两年,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中,江苏省各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2个月组织一次对治理重点内容为主的抽查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为保障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有效实施,江苏还要求各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有效推进。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联络人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另外,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普及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还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合理统筹,科学安排,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要重点检查。在兼顾常规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将集中治理、阶段性治理和日常治理相结合,将重点检查和常规巡查相结合,逐步将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此外,要不断建立完善四项相关制度:一是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及时提出对策,有效解决问题;二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导意见,落实整改;三是建立总结报送制度,每4个月形成工作简报,每年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四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治理工作成效。

严厉打击转包等违法行为 找准“靶心”精准发力

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是多年来建筑市场存在的顽疾。为统筹落实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江苏省安委会“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在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方面的部署,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将两项工作合并进行,总体要求是“统一组织,统一部署,全面检查,严惩重罚,注重行动效果,强化信用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

为此,江苏省出台了《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 2014 490号),进一步明确了江苏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工作计划和有关要求。

从江苏历年的质量安全事故来看,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造成的。对此,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分管厅长担任组长,该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招标投标办、稽查办、质量监督总站、安全监督总站和宣传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工作组负责指导全省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在资质资格方面的处理作出决定。

同时,江苏将开展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工作,范围包括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针对建设单位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是否存在肢解工程、指定专业分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指定劳务分包人行为;是否拖欠工程款;是否支付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于施工单位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总分包行为是否合法,总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到主管部门备案;外省进苏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存在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工程行为;总包企业与现场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间是否有合法的人事关系,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载明的一致;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现场实施LBS无线定位的各类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总包企业直接用工的,是否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总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有资质,是否监管劳务分包、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及考勤和工资发放、持证上岗情况;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存在劳务纠纷、群体性事件;有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等。江苏省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今年11月底前对照检查内容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另外,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每4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全面排查要重点关注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还要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一是对有群众举报的项目,要列为检查重点。二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对其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项目进行检查。三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同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加强对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每4个月对全省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工作督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半年将对江苏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督察。

对于认定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4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将严厉处罚。对查出存在转包行为的,对转包和接受转包的都要进行处罚。其中,接受转包的按照《认定办法》中关于挂靠行为的规定给予处罚,给予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于2014年9月30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且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全面检查和督导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处罚,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罚;2014年10月1日后新开工的项目,参建各方应保证无专项治理所列的各类违法行为,并互相监督,检查组一旦发现违法问题,将依法从重处罚。

迅速部署积极落实 有的放矢“广而告之

在政策文件出台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部署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10月10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淮安召开了“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和落实会议”,副厅长徐学军、副巡视员纪迅到会讲话。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陈晨、成际贵,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以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建设工程监管工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王宁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要求;学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有关文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就《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建设情况及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情况进行了解读。

会上,徐学军指出,这次会议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明确要求,抓工程质量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永恒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抓工程质量我们已经具备了充分的条件,所以,集中实施两年行动是完全必要的。徐学军要求,专项治理行动各地必须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各部门要形成联动,形成一套组合拳,搞好专项治理行动;要搞好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做到新闻有报道、案例有通报;要使工程监管形成一个数据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整体把握、整体推进;要把部、省厅的有关要求、文件迅速传达到所有企业和项目部,形成共识,切实做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

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基础和发展方向,建筑产业现代化就是要达到建筑企业现代化、建筑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建筑施工管理现代化和建筑工人的现代化,使建筑不但要结实耐用,还要达到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开展两年的治理行动,目的就是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17日《中国建设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