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人报出境游 旅行社违规索要“超龄费”
四、五月份春暖花开,旅游逐渐进入旺季。这几天,家住南京秦淮区的张大爷和老伴儿,看中了从南京去新加坡、马来西亚的五日游旅游线路,可是当他准备交钱的时候却被告知:还要多付一笔“超龄费”。这超龄费到底是什么费呢?张先生今年70岁,酷爱旅游,今年他打算和老伴去新加坡马来西亚看看。前两天,他来到位于南京新街口的旅行社咨询,看中了一个5天的旅行团。张先生随即交纳了一千元的定金。然而,问过张先生和老伴的年龄后,旅行社工作人员说,他们每人要再交400元。
张先生(化姓)“我说我们老两口超过六十岁了,他说有规定超过六十岁多交400元钱。我认为不合理,大家都一样的,别人交多少我们交多少。”张先生对此很不解,在旅途中自己不会因加钱受特殊照顾,也没有额外的服务和项目,如此收取超龄费不就是变相拒绝老年人吗。事实真的如此吗?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来到了南京市中国旅行社新街口营业部。当记者说有两位60多岁的老人时,对方随即提到了“超龄费”。旅行社工作人员“这个团现在是做特价的,成年人是这个价格,有一些项目当地人推荐,但是老年人玩不了,两千多块钱走两个国家呢”为何要收取附加费?收费的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多年来的“老规矩”。旅行社工作人员“老年人消费能力不足,购物店不买什么东西的,新加坡马来西亚都是收的。南京市各个旅行社在一起发班的都是一样的。”
事实真的如此吗?记者走访了新街口地区的多家旅行社,另外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超龄的老人入团要加收300元的超龄费。旅行社工作人员“要交300元一个人,0245这个也没有办法,我如果卖七八千的团你们可以玩的很好,你们会选择吗,市场上有低价的肯定会选择这个,低价团只能通过这个来补贴成本。”不过也有旅行社明确表示:不存在超龄费一说,全部统一标价。记者了解到2009年,国家旅游局就发布并实施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因为旅游者存在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南京市中国旅行社新街口营业部的负责人吴经理表示,收费的都是一些低价团,这笔超龄费实际是帮着地接收取的。吴经理“在国家的层面,包括媒体的倡导,我们希望这种低价团没有,我们希望不要买这种产品,我们也不想做这种产品,一分价钱一分货。我们已经告知这是什么产品。法规我们会按照法规严格操作。”南京市旅游委质监所工作人员表示,旅行社收取超龄费已经明显违规。这种超龄费只要有游客举证,他们就会严肃查处。“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不允许向特殊人群收取费用,除非你给人家提供了个性化服务。如果没有,大家都在一个团队,你怎么对老年人收费呢。”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