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护照骗取货款 尼日尔嫌犯南通判刑

30.10.2015  13:55

  28日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外籍人员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尼日尔人哈马扎阿杜(HAMZA ADO)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今年38岁的哈马扎阿杜,尼日尔人,大学本科文化。2014年9月,哈马扎阿杜明知另一同伙YOUNG交给他的三本护照为虚假护照,仍在南通用虚假的护照购买手机卡,并绑定了三家银行卡交给YOUNG。9月18日,他冒用被害人曹某经营的一家公司的名义,使用曹某公司电子邮箱与一家黎巴嫩贸易公司联系,谎称曹某公司正在接受税务调查,原银行收款账号暂时收不到货款,让黎巴嫩这家贸易公司将曹某公司2.2万美元货款改汇至哈马扎阿杜用虚假护照开设的中国银行的账户。

  9月29日中午,哈马扎阿杜受YOUNG的指派再次来到南通,用虚假的刚果国护照,先取走10458美元。次日中午,明知账号内的2.2万美元系YOUNG诈骗所得赃款的情况下,仍利用其之前开设的银行账号结汇后取走人民币134919.4元。事后哈马扎阿杜将赃款交给YOUNG,获得数千元好处费。10月11日,被害人曹某报案。10月27日,被告人哈马扎阿杜在深圳被抓获。10月30日押解回南通。法院审理认为,哈马扎阿杜与他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