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27.04.2016  16:28

  昨日记者从海州区检察院获悉,4月15日当街抢劫并捅伤见义勇为群众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5岁,徐州新沂人)于4月14日从徐州乘火车来到连云港东站下车后,乘B1路快速公交到海州,在客运南站北侧巷中的一个旅馆住下。

  次日上午10时,胡某在街上四处寻找抢劫作案的目标,一直转到下午3时,没发现合适目标,就回到旅馆睡觉。晚上6时左右,胡某起身出来继续寻找作案目标。走到海州南极路和朝阳路交叉口处,看到一名女子在边走边玩手机,于是从女子身后一把将其手机夺取,然后沿朝阳路向东逃窜。

  被抢手机的女子为宿迁人胡女士,她一边追一边喊“有人抢手机”。胡某被两名见义勇为群众追上后,将见义勇为群众殷浩轩刺伤,然后坐上一辆出租车逃离现场,回到旅馆,后在东海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案件发生后,海州区检察院立即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引导公安侦查取证。检察机关安排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干警负责此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迅速完成审查逮捕工作。

  目前,见义勇为群众殷浩轩伤情恢复良好,警方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胡某交代的其他犯罪事实进行核查。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