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280元潜逃十四年后落网被判刑8年

09.09.2015  16:34

  中国江苏网9月9日讯(记者 米格)安徽男子卜某抢了280元现金后潜逃14年,被抓后依然被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记者今日从江苏常熟法院获悉,卜某伙同他人抢劫自己的老板,因为是入室暴力抢劫,所以重判。

  2000年10月29日,卜某便伙同外认识的李某和卞某,到常熟市虞山镇徐某的租住处,准备找徐某要钱。

  卜某本是在徐某处打工,因为迟迟没有拿到工钱,遂决定先要钱,要不到就抢。

  但是到了现场,计划突然变了。卞某敲门后,徐某开门,三人闯进室内,卞某直接拔出匕首威逼徐某拿钱。

  徐某拒绝,结果被三人捆绑了手脚,而且还被封了嘴。三人从徐某处抢得人民币280元,以及一部当时价值人民币2685元的手机,和一部BP机,一件皮夹克。

  案发后,李某和卞某归案,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年。卜某东躲西藏,潜逃了14年,终于还是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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