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熊孩子缺钱花抢了朋友摩托车 怕报警还回去又抢回来

19.10.2015  17:42

  中国江苏网10月19日讯(记者 吴云 通讯员 杨亚琼 王艳玲)为了弄点钱上网,两个17岁的未成年人抢走了朋友的摩托车,害怕对方报警,三天后将车返还,心有不甘,四天后又将车抢了回来。昨日,两人被鼓楼法院宣告缓刑,各处罚金4000元。

  张华与李平同为徐州某中专学生,年仅17岁,两人都非常喜欢上网,但家里给的零花钱又不够。因为经常看到在另一中学上学的朋友吴毛毛骑着一辆还不错的摩托车,他们便想着把摩托车弄过来卖点钱花。

  2014年11月14日下午5时,两个人伙同另一个好友朱七(另案处理),经过简单的预谋,一起来到徐州某网吧门口,对吴毛毛拳打脚踢,之后将摩托车抢走。

  三天后,张华与李平害怕吴毛毛报警,又主动将摩托车返还给吴毛毛。

  摩托车还回去了,但两个熊孩子还是不甘心,见吴毛毛也不吭声,就琢磨着把车再弄回来。

  当月21日下午4时30分,张华与李平又伙同另一好友王佳(另案处理)来到吴毛毛所在的学校门口。经预谋,李平与王佳负责将吴毛毛引开,张华趁机用先前配好的钥匙将吴毛毛的摩托车开走,事后发现摩托车里还有吴毛毛的一部手机。后经鉴定,摩托车价值4540元,手机价值1610元。

  吴毛毛家人得知后报警,当月24日,张华与李平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昨日的庭审中,张华与李平的父母均到场。双方父母表示,平时只忙着赚钱养家,忽视了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两个家庭均表示愿意缴纳罚金,为两位孩子争取最大的宽恕,并分别缴纳了罚金4000元。张华与李平也表示十分后悔,承诺今后会好好学习法律法规,做事三思而后行。鉴于被告人张华、李平都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悔罪表现,对其犯罪事实能够如实供述,法院依法对其抢劫犯罪予以减轻处罚、对其盗窃犯罪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 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