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增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补助2500元/人 一次性补助达7500元/人

31.08.2015  19:05

  中国江苏网8月31日讯(记者 罗鹏 实习生 王澎)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在中央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5000元的基础上,我省还将给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增发2500元省级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据了解,我省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共分为四类,分别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合计共6770人。

  如何保障抗战老兵的日常生活水平?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在抚恤补助标准方面,各地抗战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都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如苏南地区抗战复员军人平均补助标准达到27359元/年、苏中平均达到19374元/年、苏北平均达到15441元/年,分别是省定标准的2.7、1.9、1.5倍。民政厅侯学元厅长特别指出,“我省老同志额外享受优待,孤老对象的抚恤金或者补助金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增发20%,复员军人服役时立功受奖的,每年发给立功荣誉金(一等功每年600元,二等功每年480元,三等功每年360元)。”

  据悉,目前我省7至10级在乡抗战残疾军人和抗战复员军人参合参保率达到100%,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超过90%,所有县(市、区)都实现了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家住农村的抗战老兵,政府帮助他们改造危旧房,对于其他老兵,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仅仅物质上的帮助是不够的,全省民政部门特地给抗战老兵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对属于民政部门保障范围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进行普遍的走访慰问活动。为了保障老同志们的身体健康,今年我省安排8055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活动,安排66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巡诊活动。在精神层次方面,省民政部门收集整理抗战英烈事迹,将会邀请抗战老战士老同志通过作报告、撰写纪念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讲述抗战故事和英烈事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记抗战历史。

  此外,全省各地都在为抗战老兵做实事,真正做到解决抗战老战士的实际问题。南京市为抗战复员军人、在乡抗战残疾军人及享受生活困难救助的在乡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建立健康档案,按照个人自愿原则,每季度上门进行免费常规健康检查,并签约家庭医生,进行专项医疗卫生服务。泰州市专门搭建“寻访老兵、关爱功臣”服务平台,为企业、个人及志愿者参与关爱功臣活动提供绿色通道。

  侯学元强调说,“要把走访慰问活动和推动落实各项政策紧密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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