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向四类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增发2500元省级生活补助金   

01.09.2015  08:26

  

  昨天,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共四类6770人。除了发放生活补助金之外,民政部门还组织抗战老战士开展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活动。江南时报记者李爽

  江苏向四类抗战老战士老同志

  增发2500元省级补助金

  据江苏省民政厅侯学元厅长介绍,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共四类6770人。一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二是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三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四是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目前,中央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每人5000元已下达各地。在此基础上,江苏还将向上述四类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增发2500元省级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在抚恤补助标准方面,侯学元表示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有关规定,抗战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5%计发,省定标准为10199元/年(国家标准为6532元/年)。

  “从实际情况来看,各地抗战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都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如苏南地区抗战复员军人平均补助标准达到27359元/年、苏中平均达到19374元/年、苏北平均达到15441元/年。”侯学元说。

  8055名优抚对象

  今年将参加短期疗养

  侯学元告诉记者,今年恰逢抗争胜利70周年,江苏有8055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活动,66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巡诊活动。

  “重点安排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对于健康状况相对较好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积极组织他们参加集中疗养;对于健康状况欠佳的,安排专门人员上门巡诊慰问。”侯学元说。截至目前,已完成今年计划任务数的70%以上。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江苏抗战老战士老同志还享受以下优待:孤老对象的抚恤金或者补助金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增发20%;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时,其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立功荣誉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优先入住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复员军人服役时立功受奖的,每年发给立功荣誉金(一等功每年600元,二等功每年480元,三等功每年360元)。

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