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四类抗战老兵将获7500元补助金

01.09.2015  10:32

      近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决定,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在此基础上,为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的关爱,我省还将向四类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增发2500元省级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资金到位之后,我省将组织对抗战老兵进行普遍的走访慰问。

      此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具体发放对象包括: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据省民政厅优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民政部门将在抗战胜利70周年期间,对属于民政部门保障范围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进行普遍的走访慰问。此外,今年我省还要安排8055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活动,安排66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巡诊活动。重点安排健在的抗战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属于民政部门保障范围的抗战老战士。此外,省民政厅还要求各地安排专项经费,为有需求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配发代步轮椅、助听器。

      同时,记者还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正在摸底调查南京籍国民党抗战老兵的人数和基本情况。作为我省最先启动调查摸底的城市,南京已初步确认70多位救助对象。他们中年纪最大的已超过100岁,其中一些人生活困难,急需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救助。南京拟定的救助计划是,对生活在该市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给予生活困难救助,救助标准参照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今年的标准是每月2180元,以后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生活困难救助金每月定期转入指定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