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金湖紧抓“四个必须”有效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14.09.2016  02:34

  近年来,社会矛盾表现出多发频发的势头,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日益复杂,如何让群众深入了解和理解公安工作,主动支持公安工作,进而积极构建和谐和密切的警民关系,是当前公安机关必须要处理好的一个重要问题,金湖县局立足现状,紧抓“四个必须”,有效地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一、必须紧抓公安主业不放松,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跟本,公安主业做不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就成为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的空谈。一是提升破小案破侵财案件的能力。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自行车等发案率高、案情普通的侵财性案件是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最主要因素。我局在侦破大案要案的同时,不能忽视与群众利益最为紧密的“小案件”,要建立完善案件查处常态机制,在查破大案、要案、命案的基础上,把打击重点向小案件倾斜,打击力量向小案件投入,打击领域向小案件拓展,全力保障小案件的打击效果,以查破小案件促社会的大平安。二是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要以少发案、零发案为目标,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立人民群众最广泛参与的警民联防机制,发动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组成治安防控的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掌控能力。三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积极性,建立警民联手防控的大治安格局,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的时间和空间,以此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

   二、必须抓牢规范执法,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切实转变执法理念。紧紧抓住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民警思想教育,真正把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从民警日常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活动、执法环节,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和执法规范,确保民警每个执法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不断强化执行力,对民警违反程序规定和不按照制度办事的,查出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切实提高民警违纪成本。三是加强改进执法方式。要积极主动适应全面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坚持做到不说过激话,不做过激事,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深化执法外部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扩大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努力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从而拉近警民距离。

   三、必须抓牢群众路线,做好人民利益代表者。 走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做群众路线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要真正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必须转变观念、立足平时,做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一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民警做群众工作方法的培训,使广大民警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真正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本领。同时,要通过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走访、回访等活动,不断拓宽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第一时间掌握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二是严肃对待群众的诉求。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切实放到心上。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耐心解释;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要积极为群众寻求其他解决办法,做好移交工作;对于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又不违反规定的,要努力落实。不要轻易许诺,做出承诺就必须做到,树立公安机关言出必行的良好形象。三是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推出便民利民安民新举措,特别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坚决克服“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要全面落实“首接负责制”和简政提速承诺,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和登门服务,以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实际行动,赢取群众的信赖和肯定。

   四、必须抓牢公共关系,推进和谐警民关系。 一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营造一种警民互动、有利于公安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争取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敏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上,要注意把握好分寸,掌握好尺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警察形象的负面影响。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做到合理用警。在各类执法执勤活动中,要做到规范公正、文明理性,特别是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公安机关一定要明确自身职责,必须讲究政策、讲究策略、讲究方法,坚持“三个慎用”(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导致流血伤亡事件的发生。同时,杜绝非警务活动,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执法环境,从而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和缔造和谐的警民关系。三是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一方面,要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知民忧、解民怨。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职能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让群众真正了解公安民警、信赖公安民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社会环境。(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