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激励更多劳动者技能成才

07.04.2017  20:37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底,新增技能人才220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700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基本形成,技能劳动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有效增强。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是重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说,企业工人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力军。今后4年,我省将鼓励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培训,促进职工技能水平提升。

按照《行动计划》,到2020年,我省将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800万人,对按规定建立完善职工培训体系并组织实施的企业,我省将采取直补方式进行补贴。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条件和规模的企业培训中心,优先列入国家、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范围,辐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技能人才培养。对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培训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部门在其缴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额度内予以补助。

   让乡土人才“”起来

   乡土人才是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传承技艺的巧匠、带领致富的能人,是发展“草根经济”的“金种子”。 

   我省将组织开展乡土人才摸底调查,建立乡土人才数据库。实施百万乡土人才培训工程,分级分类开展乡土人才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计划,定期举办全省民间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建设一批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100名历史经典工艺传承技能大师。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扶持引导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建立乡土人才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定。完善乡土人才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拔尖乡土人才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100名省级拔尖乡土人才。

   畅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内部对于技术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实行两种不同的评价机制。为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我省将制定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对应衔接机制,将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并进行试点。

  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推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企业首席技师可参照享受教授级待遇。对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拉平技能人才与工程师的待遇差距,推动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同等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引导企业按照技能等级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鼓励各地建立高技能人才奖补制度,在人才引进、大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

   鼓励学技能,政府给补贴

   为鼓励劳动者实现技能成才、技能就业,我省将制定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以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为原则,采取直补个人与直补企业相结合方式,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同等的培训补贴。

  扩大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范围。对生产一线岗位、符合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根据培训成本,省财政分别按照不超过1500元/人、3000元/人、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市县财政对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给予培训补贴,补贴范围、标准由各地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职业(工种)范围。

   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我省还将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脱贫行动、职业院校培训能力提升行动、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行动、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培训行动等,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稿件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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